马克思在谈到美国南北战争的原因时曾写道:“当前南部与北部之间的斗争不是别的,而是两种社会制度即奴隶制度与自由劳动制度之间的斗争。这个斗争之所以爆发,是因为这两种制度再也不能在北美大陆上一起和平相处。它只能以其中的一个制度的胜利而结束。”那么美国南部的黑人奴隶制度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呢?这又是我们初二社会《美国南北战争》一课教育中的重点和难点,因为只有对它的正确剖析才能有助于我们全面把握理解美国南北战争的起因、性质和及其伟大的历史意义。本文侧重分析一下有关美国黑人奴隶制度的一些基本情况。
我们知道,1883年美国独立后到南北战争前这个历史时期的美国历史发展的特点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北方的资本主义制度与南方的黑人奴隶制度——共存并共同发展的局面。但是,美国南方存在着的黑人奴隶制度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社会经济制度。我们来看南北战争前南方各州制定的一套《奴隶法典》。法典明确规定,黑人奴隶是种植园主的私人财产,是一种被古代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得称为“会说话的工具”,生杀大权完全操纵在他们的“主人”手中,他们一点也不享有白人必须尊重的任何权利。还规定黑人子女或黑白混血儿的社会地位取决于他们的母亲的地位,如果母亲是奴隶,则他们也应是奴隶。黑人奴隶还可当作财物被拍卖,其情景是悲惨的一幕“黑人像检查牲口一样被检查身体,买主掰开他们的嘴看他们的牙齿,掐掐他们的四肢看筋肉结实与否,叫他们走来走去看他们是否瘤退,让他们左右前后弯腰,以便确定是否有什么被掩盖的毛病,此外还向他们问有关技能的问题。”可见,就南方奴隶制度的残暴性来说,它同古代奴隶制度相比并无一点差别。同时黑人奴隶制度又是一种极端落后的和具有强烈的对外扩张特性的制度。我们知道美国南方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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