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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年花园口事件研究综述

    研究状况做一细致的梳理,是很有必要的。


        中国对花园口事件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分别以1949年和1978年为界。尽管社会背景、立意动机等诸多方面都有所不同,但是,前两个时期却在未至深入、系统,严格地说,甚至于还不能称之为学术研究,更多地带着宣传的色彩方面显现出惊人的相似。1949年之前的“研究”基本上是一种对于日本侵华的谴责和对于复兴黄泛区的渴望与希冀,或者是为了向战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寻求更多帮助而开具的统计数字,没有真正切入到生存多艰的灾区民瘼,更没有触及近乎十年的社会变迁。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拨乱反正期间的“研究”更少,有限的研究也基本上是对于国民党政权的腐败无能及其欺世害民行径的控诉批判,是-决定一切环境下的宣传独语。只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才有人开始从史学的角度回溯这一历史事件。

        首先,立足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历史背景去研究花园口事件,逐渐成为一个共识。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批判性“研究”中,在坚持中国抗战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历史规定性上做的不够,现在渐至深入的史学研究越来越注重依托历史背景、贴紧客观环境的学术态度和规范,坚持把花园口事件视为日本侵略中国的产物,是中国抵抗日本侵略的副产品。

        其次,花园口事件的诸多方面和环节迄今为止并未彻底弄清。比如说,1935年8月,德国军事顾问法肯豪森向蒋介石提出的决江河以阻日军的策略,是不是后来花园口决堤最初的思想来源?[1] 决堤决策是如何制定的?日军事先是否知道中国军队以水坝代兵的计划?决堤给日军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多大?是掘堤还是炸堤?究竟有哪些部队参与了决堤行动?决堤前有无疏散当地居民的行动?黄泛区的人口伤亡有多少?国民政府的救济救助和善后活动的实际价值如何评价?等等,尽管中国大陆和台港澳以及国外的专家学者对此都表现了浓厚的兴趣。从大陆方面来看,就笔者所见,花园口事件的史学研究最早可推至上个世纪80年代。如陈传海的《花园口掘堤》[2] 和《花园口掘堤事件再评价》[3] 。此时,经过十年的左倾社会运动,中国的学术研究刚刚开始拨乱反正,意欲回归实事求是之路,因此,陈传海对花园口事件的审视无疑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姑且不论其评述之得失。到了90年代,军事学领域里的研究异军突起,先后有田照林的《正面战场作战史料的选用——兼论花园口决堤对抗日战争的影响》[4]和马传廉的《花园口事件的军事价值》。[5]他们立足抗日战争的历史大背景,宏观地考察了花园口事件的社会影响,无疑又是一个全新的视角,推动了对花园口事件的多学科、多侧面的思考。至于作为一个历史现象所作的回忆和追记,倒是内容最丰富的一类资料表现,它们或者出现在全国各地的文史资料中,或者蕴藏于个人传记与回忆录里。主要的如《爆破黄河铁桥及花园口决堤执行记》[6]、《记豫东战役及黄河决堤》[7]、《国民党军新八师破坏黄河铁桥及花园口决堤情形纪录》[8]、《炸黄河铁桥扒花园口大堤真相》[9]、《李宗仁回忆录》[10]、《魏汝霖生平自叙》[11]、《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12]、《西北王胡宗南》[13]、《鹰犬将军》[14]、《蒋总统传》[15],① 这些几乎都是当事人或亲历者的记忆,具有很高的可信度。此外,还有立足学校历史教育和社会历史宣传的各种文章,也以不同的体裁和风格涉及了花园口事件。如鲁岩的《蒋介石扒花园口黄河大堤概述》,马仲廉的《花园口决堤六十周年祭》,蔡铁山、赵六奇的《花园口六十年祭》。

        第三,档案资料的整理也开始步入正规化,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凭借其得天独厚的馆藏优势,率先整理发表了《1938年黄河决堤史料一组》,之前,作为其前身的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南京史料整理处还编印了《蒋介石制造的黄河花园口决口》。址在河南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馆也正在把自己所存不多的相关档案资料加以整理,以供研究之用。涉及到花园口事件的资料汇集更多,如复旦大学历史系编译的《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理的《中国现代-史资料汇编》(第3辑第31册)。关于抗日战争史的研究,所出版的大批专著和系列作品,几乎都涉及到了花园口事件,尽管它们因所涉主题的关系又几乎都没有对之做缜密的梳理。如《抗日战史》、《国民革命战史第三部:抗日御侮》第5卷、《血染辉煌——抗战正面战场写实》、《中国抗战军事史》。专题性的个案研究成果最少,毕春富的《抗战时期掘口秘史》,是站在军事策略的角度着墨于花园口事件的,而梅桑榆的《花园口掘堤前后》则带有较多的纪实味道,尚不能称为严谨的史学研究。至于像冯金堂的《黄水传》、邢军纪的《黄河大决口》和李准的《黄河东流去》等长篇巨制虽然名称一时,但它们展示给世人的终究是有关黄灾及灾难中求生状态的文学意境和场面,即使引发其主题的同样也是1938年的花园口大决堤。


        花园口决堤在军事上的意义,当前学界一般认为:阻止了日军西进;为保卫大武汉赢得了准备时间;改变了日军进攻武汉的路线;形成了一条新的军事分界线。② 还有人以取得了“辉煌的成功”相称道。[16] 但也有人认为此论未免言过其实,花园口决堤的军事价值仅在于给日军造成了一些困难,使其主力改沿平汉线和淮河两路合围为沿长江推进。与豫、皖、苏人民因黄水泛滥遭受的损失相比,这点军事价值不足称道。③ 这就是目前学界对花园口事件功过价值的基本认识。

        其实,考察一个历史现象,除了要结合当时的宏观背景和具体环境进行零距离至少是近距离的推定和评价外,还必须考虑一个逻辑现象和规则,即一因多果。通常,一个行为并非绝对地导致一个对应的结果,相反,往往会引起多个结果,即除了施动者的预期外,还会有一个或多个主观意愿之外的产物。根据因果相称的逻辑思维原则,对应性的因果必然产生与其相适应的事物评价和行为定性。或者说为先期行为定论,在务必审视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和对称性的同时,还必须分清结果中预期成分与意外成分的大小轻重。如果一因多果中的预期结果大于意外结果,事物与行为的性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如若意外结果(尤其是消极的、劣质的)大于预期结果,则只有另当别论了。花园口决堤就当时的初衷而言,用以抵挡步步进逼,急于攻下中国战时首都武汉,在心理上“屈人之兵”,迫使积极抗战的国民党政府屈膝投降的日本侵略者,是可以接受的战略性决策。即使从延缓日军的快速推进,转移徐州会战中疲惫已极的中国军队于后方而免于被强敌一举吃掉,并得以休整补充的战术方面考虑,决堤作为一个应急策略和权宜之计似乎也有可行之理。因为从事实上看,花园口决堤之后,黄水东南泛滥,连绵千里,俨然一条新型战线和堡垒,阻挡了攻势凌厉的日军,至少拖延了侵略者西进南下会攻武汉的时间,短期内集结于徐州地区的中国军队主力也及时地得到了较为安全的撤退。

        然而,这种解释也非绝对令人信服。有学者认为,日军未能及时会攻武汉固然有黄泛迟滞的缘故,但在根本上还是由于其自身兵力不足造成的,不是不愿,亦非不能。① 如果当时日军有充足的兵力可资调遣,以其综合战斗力和凶残野蛮性或曰军事进取性,一条大河,尽管其特殊无比,恐怕也难以有效抵御其强劲的剑芒锋刃。如果立足日本全面侵略中国并以之为大后方而后南下太平洋的战略方针而言,决堤阻敌之力遂更显微弱了,仅仅三个月后就发生的惨烈宏大的武汉会战或许就是这么一个后发式说明。如果再联系之前之后的一系列事件和言行,决堤阻敌之功还当另论。比如抗战即将结束的时候,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还气势汹汹地多次上奏日本天皇要求率“精锐之师”、“百胜之师”的中国派遣军翻越秦岭西进四川直捣重庆,给中国政府最沉重的打击,挽日本狂澜于既倒。② 在一定意义上,冈村所说恐非夜郎般武夫狂言,亦不是绝望式困兽犹斗,侵华日军依然拥有相当的军事实力,奈何整个日本国家战略上的失败命运不可阻挡而已。后来,在直到1944年的豫湘桂战役即日军打通大陆交通线的战役之前,日军一直没有越黄河西进,新黄河成了对抗的前沿和军事分界线,根本上还是日本缺乏足够的兵力及由此而来的日军占领方针政策的调整。
       
        持这种认识的学者还指出,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日军在攻下开封后没有急切西进,是其大本营既定政策的结果,而且这一决策还在花园口决堤之前。在占领徐州后,日军大本营认为徐州会战业已基本结束,遂于5月21日指示各兵团:“一、扩大徐州会战的战果,大约止于兰封、归德、永城、蒙城连结线以东。二、华中派遣军司令官应使参加徐州会战的部队继续沿津浦线地区进行扫荡,务必尽快向淮河(包括在内)以南地区转进。但第十三师团可配置于蚌埠以西的淮河河畔,预计将其转属于第二军。三、华北方面军司令官要随着华中派遣军部队的转进,将第二军约两个师团为基本的部队,配置在徐州以南至淮河沿津浦线地区。”[17] (P440)同日,又命令:“一、越过兰封、归清、永城、蒙城、正阳关、六安一线进行作战,须经批准。二、华北方面军和华中派遣军之间作战地区境界为阜宁、泗州、南平镇、蒙城、颍州连结线(线上属华中派遣军)。华北方面军随着华中派遣军的南下,命令第二军占领徐州以南的津浦沿线。”[18](P79)当遵照大本营的指示,华中派遣军各部大体在5月29日以前完成集结任务的时候,只是由于华北方面军无视大本营决定,擅自于6月2日将第十四师团配属给第二军,并下达了向兰封以西地区追击的命令,才有第十四师团向中牟方面、第十六师团向尉氏方面、第十师团向柘城方面的进击。第十四师团6日占开封,7日攻中牟,该师团骑兵联队主力10日炸毁郑州南面的平汉铁路线;第十六师团3日攻占杞县、通许,4日攻到尉氏及其西面地区,另一部于5日进至睢县和朱仙镇附近,其挺进队12日炸毁新郑东面约6公里的平汉铁路桥;第十师团3日攻占柘城,5日进至太康附近,这些都是第二军的越权军事行动。当第十四、第十六两师团进至中牟、尉氏一线时,华北方面军于6日下达《作战命甲第三四号》,要求停止追击,集结兵力。于是,第十四师团一部配置在中牟,主力集结于开封、兰封之间;第十六师团主力在尉氏西面集结;第十师团主力集结在柘城附近;第五师团主力集结在徐州南面地区,一部担任徐州以南至宿县南面地区的津浦线警戒;混成第三、第十三旅团于6月15日在野鸡岗(兰考东,民权县境内)附近上车,输送回关外东北地区。因此,日军在进抵中牟、尉氏一线止步不前,乃是按照大本营原定方针执行华北方面军命令而停,并非6日之后才渐渐流出的黄水所堵。

        依此而论,花园口决堤似乎又有些庸人自扰之惑之疑。当然,在决堤前,日军是否已经获悉中国军队将在黄河上有非常之举,[19] 为避免孤军深入可能招致的重大损失而自动止步(因当时郑州以北之平汉铁路黄河大桥已由中国军队先期炸掉,日军要想过河南下实是不易),也未可知。仅就当时水过陇海,到达中牟、开封时日军撤退的仓促性和仅以部分只可载人决不能载重武器之小艇相济来看,似又不像已掌握准确消息。① 最后,跟决堤所造成的惨绝人圜的灾难和豫皖苏人民的巨大损失相比,跟黄泛给这三省所带来的生态、地理、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深远影响相比(这是一个姑且称之为意外的结果,而这个“意外”似乎又与决堤决策者的-地位及其局限性密切相关),花园口决堤的军事价值和复合作用确实应当进行分层次、多角度的具体分析和对称定位。

        但是,有一点是必须牢记的,即1937-1945年间的抗日战争,是贫穷落后的中国反对强大的、优越于自己不知多少倍的日本侵略者的民族保卫战。在这一基本的国情下,处于被动状态的中国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和措施抵抗入侵者,又委实不能一概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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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园口决口之后,黄水向东南流,经豫皖苏三省入淮入江。这是人所共知的史实。但是,黄水究竟泛滥到哪些县份,冲击、损害了哪些县份,是通常所说的3省44县还是如其他所说64县、25县,黄泛区的地域究竟有多大,这倒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史证的问题。

        关于泛区的定义与区位推定标准。决口之初,河南省境内洪水分东西两股,汹涌同奔。西股为主流,至中牟入贾鲁河,南泛尉氏、扶沟、西华等县,至周口东折入颍河,波及淮阳,分注芡、沙二河,再经安徽省太和、阜阳、颍上及正阳关,最后汇归淮河。此股黄水势大而猛,所经小河均难容纳,故常泛及耕地。因受黄水倒灌的影响,安徽省霍丘之东、西湖,淠河,寿县的城西湖及瓦埠湖一带,皆因漫溢时受泛灾。东股黄水与中牟赵口泛水会合,东折至开封以南,经杞县、太康入惠济河,而后至安徽境内之亳县、涡阳,入涡河。此股黄水后因日伪在豫东修筑堤坝及自然淤塞等关系,不久即告阻绝,后期黄水即全由颍河水道而下,泛区形势为之一变。上述两股泛滥黄水入淮后常横溢皖、苏湖泊及附近地区,如安徽省的沱湖、香涧湖、天井湖等,皖苏交界的洪泽湖及苏北的高邮湖、宝应湖等,都因水面骤升,一时渲泄不及,傍湖低地多陷陆沉,后因福公堆大堤被毁,白马湖一带良田亦被淹没。至此,黄水除一部分得以经运河、新中山河等分注江海外,其余多停积苏北湖区,进一步使泛区面积扩大。
        正因为如此,黄泛区就有了广义与狭义之分。在广义上,无论受泛原因(特指水溢或人决)、时间、面积与程度,凡是一切泛流直接所经县份和水系间相通之处,即为黄泛区。因为在九年里,黄水水流时有迁徙,或沉或涸,或涨或落,系由天时、地理、人事等多种条件而定。狭义的泛区,则主要是指黄泛稳定后,特别是东西大堤修筑后,黄水所流经地区。相应地,遭受黄灾的县份的多少也完全是对于黄泛区区域的广、狭理解的不同所产生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

        笔者认为,确定某地是否在黄泛区范围之内,不能忽视下列因素。一,在花园口决口之初,黄水水头的推进直接淹及的地区无疑是泛区;二,黄水与淮水相聚,使淮河河道漫溢所淹地区也应当在泛区之内;三,九年内,因雨所致黄河暴涨溢出所淹没地区是为泛区;四,在隔河对峙期间,敌我双方出于军事目的都修筑有堤防(时谓东大堤和西大堤),但又经常决堤水淹对方,由此所致水灾区域亦是为泛区。因此,狭义的泛区不足以全面真实地反映花园口决口黄河改道之后豫皖苏三省所遭受的深重灾难和创深痛巨,自然也难以客观地再现抗战期间一个巨大的特殊地区的敌我斗争情况和社会历史面貌。

        64县之说。这是典型的广义黄泛区区域。它们分别是河南省的郑县(现在已取消该建制,并入郑州市)、广武(1954年并入荥阳县)、中牟、尉氏、通许、扶沟、太康、西华、商水、淮阳、沈丘、项城、鄢陵、洧川(1954年并入长葛县,1965年又析出一部分并入尉氏县)、开封、杞县、陈留(1957年并入开封县)、睢县、柘城和鹿邑等20个县,安徽省的太和、亳县、阜阳、颍上、临泉、泛县、涡阳、蒙城、怀远、凤台、凤阳、灵璧、泗县、五河、盱眙、天长、霍丘、寿县、嘉山、定远、滁县、来安、全椒和宿县等24个县市,还有江苏的淮阴、高邮、宝应、江都、泗阳、淮安、涟水、阜宁、盐城、兴化、沛县、砀山、铜山、萧县、邳县、睢宁、宿迁、沭阳、东海及灌云等20个县份。这种说法主要是各省上报的受灾材料所用。

        36县说。该说首源于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简称行总)。当时,行总为了适应善后救济方针,就上述三省64县中择取36县(其中河南省去除郑县、开封、广武剩17县,安徽省去除蚌埠、临泉、亳县、涡阳、蒙城、宿县、全椒、天长、来安、嘉山11县剩13县,江苏省去除邳县、宿迁、睢宁、沭阳、盐城、兴化、江都、东海、灌云、阜宁、沛县、砀山、铜山、萧县14县剩6县)划为实际救济范围。
       
        25县说。该说来自于国民政府1944年9月上报给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中国善后救济计划》,[20](P2)指的是河南省的中牟、尉氏、通许、扶沟、太康、西华、商水、淮阳、沈丘和鹿邑等10县,安徽省的太和、亳县、阜阳、涡阳、颍上、蒙城、凤台、凤阳、怀远、寿县等10县,和江苏省的高邮、泰县、东台、盐城、兴化等5县。

        44县说。这是目前最普遍的说法。它最初来自于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和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合编,韩启桐、南钟万合著的《黄泛区的损害与善后救济》一书。该书出版于1948年8月,是黄河堵复、黄泛结束后,国内研究黄泛区问题的第一部专著,在学界有较大的影响。河南省共计20县,其中口门附近3县:郑县、广武和中牟,贾鲁河流域6县:尉氏、通许、扶沟、西华、鄢陵和洧川,颍河流域4县:商水、项城、沈丘和淮阳,惠济河流域7县:开封、陈留、杞县、睢县、柘城、鹿邑和太康。安徽省共计18县,其中颍河流域4县:太和、阜阳、颍上和临泉,涡河流域4县:亳县、涡阳、蒙城和怀远,淮河流域及其湖区10县市:凤台、寿县、霍丘、凤阳、灵璧、泗县、五河、盱眙、天长和蚌埠市。江苏省6县,包括高邮、宝应、洪泽诸湖区5县:宝应、高邮、淮阴、淮安和泗阳,里下河区1县:涟水。此说主要是参照、综合了上述行总、联总的报告和1947年春国民政府中央各机关黄泛区联合视察团的视察报告及随行专家学者的著作,结合三省黄泛区域各地的具体情况推定的。但是对于苏、皖两省若干地区虽因水系自然贯通之故随涨而灾,却无详细陈报,竟没有列入,如安徽的定远县。


        花园口决口后,国民政府立即开始了善后活动,前后持续九年,几乎伴随了整个黄泛的过程。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决口初期(从决口到黄水入淮入江时期,或曰黄水泛滥的初潮时期),初潮过后黄水较为稳定的时期(止于1947年3月花园口堵复合龙)和合龙之后至1949年。因为立论基点的缘故,本文仅论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的黄泛区善后活动。

        在决定炸开花园口黄河大堤,实施以黄制敌、阻敌自卫策略的时候,担任决堤任务的军队和当地政府就有疏散附近居民的计划。黄河决堤最初是在中牟的赵口,因其水力小,即冲即堵,难以适应阻敌的紧急情势,才又改在郑州北郊花园口。6月6日,在决中牟赵口之前,担任决堤任务的第39军曾要求河南省政府民政厅厅长方策派员协同各工段的部队长,妥善办理附近居民的迁移、安置和救济工作。[21] 其次,8日,花园口即将决开之际,决堤军队新编第八师师长蒋在珍“一面督工决堤,一面电话派员放赈,以救济决口附近行将淹没之人民。”[22] 当地政府也有疏散居民的具体措施。赵口开始决堤时,河南省政府第一专员公署专员罗震即率领郑县县长全百慈发放迁移费,中牟县长沿贾鲁河通知两岸居民迁避。[23]但是, 6月6日,日军已经攻占开封,7日,一部分日军攻占中牟,9日,其前锋进至中牟西边靠近郑州不到50公里的白沙镇和龙王庙。在这军情十分紧急之时,作为重大军事行动的决口之举能否像往常那样传达和通知,由秘密性所决定的军事价值能否在附近民众仓惶纷乱的迁逃中得以实现,这是很值得怀疑的。目前,尚未得到决口前疏散民众的、可资信赖的原始记载,上述回忆亦无从印证。

        黄泛区形成后,新黄河成为军事分界线,中日两军夹河对峙。为了彻底贯彻以黄制敌策略,也为了尽量减少泛滥带来的损失,尤其是为了鼓舞抗敌的民心与士气,国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善后政策,采取了许多实际救济措施和手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派员调查黄水泛滥进程和具体成灾情形,及时予以公布,以慰时人的关心。从当时全国各大报刊的通讯报道来看,所有关于黄泛的信息都来自两条途径。一是以国民党中央社为主体的新闻记者的现场采访,再一个是受军事机关节制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各地基层政府的派员实地考察。后者是最主要的信息通道,即使前者的资料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此路。① 因此,《黄河花园口决口后水行进程有关电文》和《沿黄溃水各县被灾报告》是关于黄水泛滥进程最原始、最直接的历史记录,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② 其次,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对灾民实施救济。6月15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召开各部委长会议,商讨河南黄灾救济。议决三项:(一)令经济部转饬黄委会迅速设法堵口。同时电令河南省主席程潜督促办理。(二)派振委员会副委员长屈映光携带特拨款200万元赴豫主持办理急赈。(三)令关系各省注意水势防范,对于受灾地方人民,立即设法救济。[24]除第一项属于-策略外,后两项都很具体。23日,屈氏抵达郑州、洛阳,即开始落实救济措施。7月上旬,屈氏会同河南省政府和第一战区司令部、黄委会拟定全盘抚赈计划,包括安抚、急赈、收容、编配、生产五项。其程序如次:⑴黄水所经郑县、中牟、开封、尉氏、扶沟、洧川、鄢陵、西华、淮阳、太康等十县为一路,即时安抚并办抚赈。⑵自黄河上游以至济源、孟县、温县、沁阳、原武(1951年与阳武县合并为原阳县)、阳武(1951年与原武县合并为原阳县),南岸之阌乡(1954年并入灵宝县)、灵宝、陕县、渑池、新安、孟津、巩县、汜水(1954年并入荥阳县)、广武等十六县为一路,即时安抚,并办急赈。⑶沿平汉铁路之郑县、许昌、鄢陵、确山、信阳、潢川、商城,沿陇海铁路巩县、洛阳、渑池、灵宝,及平汉线以西陇海线以南之郏县、叶县、南阳、内乡、临汝,分设灾民收容站,招待流离失所之灾民。⑷以豫西之邓县、桐柏、新野,陕之宝鸡、黄龙山等地为移殖地域。⑸先拨三十万元,以十五万元交特派员曹仲植办理郑县、中牟等十余县被灾急赈事宜,灾民无论男女老少一律发给给养费九元,交由各县政府配置移殖从事生产。该路已由曹氏在郑县、中牟两地散发急赈五万元,另以十万万元交朱庆澜办理豫境黄河下游南北两岸各县,安抚急赈事宜。[25]之后,组织民众以工代赈修筑防泛大堤和民埝,防止黄水无限漫延。在全国范围内募集分发衣物、食品;发放农具、种子和耕牛;提供小额贷款;实施医疗救济,治病治伤防疫;输送灾民于后方,遣送灾民回乡;收容教养老弱病残和孤儿,等等。③

        如何看待国民政府的善后工作和救济救助活动,这里需要一个平静的心态。以前,由于-的原因,未能对此予以充分关注,甚至故意加以回避。就目前所公布的材料看,特别是笔者所接触到的档案资料,国民政府的善后活动和救济救助工作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当然有些地方还需要检证。总的来说,国民政府的善后态度是积极的,不仅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还动员全国的力量施以救援,发挥了社会救济的主体作用。尤其是初期的工作积极而有条理,因而富有成效的。比如,在组织灾民迁移时,规定西去陕西和南下豫西南邓县、新野垦荒时,沿途各县要悉心接送,既要登记造册,给予免费食宿、医疗,如果不幸死亡,还要提供棺材并予掩埋,领条、收据等一应俱全,以确保接送人数清楚准确。[26] 决口后的善后活动由于受灾面积大,人数众多,成分复杂,加之交通落后、战况莫测,缺失和错误似所难免。尤其是到了后期,战争形势进一步复杂化,新黄河又变动不羁,灾民四处逃散、流离,救济救助活动异常艰难,于是逐渐失去了章法,混乱无序,事实上处于解体状态。这大概正是后来社会进步势力抨击国民党政权不顾人民死活的重要原因之一。抗战胜利后,联合国加入到善后救济的活动中来,对于黄泛区的善后处理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总之,在这场“功在国家,害在地方”[27]的花园口事件中,建“功”已见一斑,遗“害”亦非同一般,而除“害”却未尽人意。关于国民政府对花园口事件的善后活动,是花园口事件后续性研究的必然和必须,但是目前史学界,无论大陆或港澳台,基本上都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


    参考文献:
    ①类似的资料还有:《花园口决口纪实》,王果夫,《河北承德文史》第3辑;《黄河花园口决堤始末记实》,熊先煜,《重庆沙坪坝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新八师戍守黄河》,熊先煜,郑州文史资料第6辑;《蒋介石在黄河上犯下了滔天罪行》,徐福龄,河南文史资料第1辑;《抗日战争时期的河南沦陷区和国民党统治区情况简介》,河南征文资料第4辑;《黄河花园口掘堤专辑》,《郑州文史资料》第2辑;《抗战时期黄河掘堤前夕亲历记》,邹春屏,《湖南祁东文史资料》第2辑;《黄河花园口掘堤前后》,刘康熙,《陕西新城文史资料》第3辑,等等。
    ② 持此种观点的论著主要:陈传海的《花园口掘堤事件再评价》,梅桑榆的《花园口掘堤前后》,董显光的《蒋总统传》,和古屋奎二的《蒋总统秘录》。
    ③ 持此种观点的论著主要有:马传廉的《花园口事件的军事价值》,田照林的《正面战场作战史料的选用——兼论花园口决堤对抗日战争的影响》。  
    ① 事件发生之初,国民政府的目的之一就是推迟进攻武汉的时间表。从国民党中央日报社转引英国《泰晤士报》的评论观点来看,更像是以人之口述己之意。见1938年6月18日的《新华日报》。类似情况还可见1938年6月13日《新华日报》接国民党中央社转引英国路透社电文,称日军当局承认因黄河决口确受损失,既有人员之损失,也有时间的耽搁。其中的庆幸和得意不言自明。
    ② 参见今井武夫:《今井武夫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205页。稻叶正夫:《冈村宁次回忆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26-37、32页。
    ① 对此,从日本的战史记载可以获得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2卷第1分册)称日军直到6月12日方知洪水来自黄河花园口和赵口决堤。
    ① 详情可见《申报》(汉口版和香港版)、《大公报》(汉口版)、《新华日报》等在1938年6-9月间的

    相关报道。
    ② 现藏黄委会档案馆,归档民国档第4卷宗(残卷)。
    ③参见《河南省政府救灾工作总报告》,河南省政府1943年编印;《河南省振务会31年5月至32年2月赈灾报告》,本会1943年编印;《赈灾统计图表》,许世英,1943年编印;《中国善后救济计划》,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1944年编印;《河南省善救分署周报·1947年元旦特刊》等档案资料中有详细记载。[1] 唐纳德·S·苏顿.在南京的十年:德国的建议与军阀主义残余对于国民党军事训练及战略方面的影响(J).军事历史研究,1998,(2).
    [2] 陈传海.花园口掘堤(J).大学文科园地,1985,(4).
    [3] 陈传海、丁福利.花园口掘堤再评价(J).商丘师专学报(社科版),1987,(4).
    [4] 田照林.正面战场作战史料的选用——兼论花园口决堤对抗日战争的影响(J).军事历史研究,1998,(2).
    [5] 马传廉.花园口事件的军事价值(J).抗日战争研究,1999,(4).
    [6] 朱振民.爆破黄河铁桥及花园口决堤执行记(Z).全国政协文史资料(54),1962.
    [7] 晏勋甫.记豫东战役及黄河决堤(Z).全国政协文史资料(54),1962.
    [8] 本书资料组.国民党军新八师破坏黄河铁桥及花园口决堤情形纪录(Z).黄河史志资料,1986.
    [9] 熊先煜.炸黄河铁桥扒花园口大堤真相(J).文史精华,2001,(11).
    [10] 李宗仁口述,唐德刚笔录.李宗仁回忆录(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
    [11] 魏汝霖.魏汝霖生平自叙(M).台北:台湾国父实业计划研究学会,1981.
    [12] 本书编委会.中原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
    [13] 经盛鸿.西北王胡宗南(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
    [14] 宋希濂.鹰犬将军(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
    [15] 董显光.蒋总统传(M).台北:台湾中华大典编印会,1967.
    [16] 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2(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17] 日本防卫厅战史室.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大本营陆军部摘译成(M)(上).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18] 日本防卫厅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2(M).北京:中华书局,1979.
    [19] 申报(香港版).1938-6-17.
    [20] 国民政府行政院.中国善后救济计划(A).黄河堵口工程(C).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新闻局1947.
    [21] 黄铎五.黄河决口亲历记(Z).江苏文史资料选辑(2),1981.
    [22] 熊先煜.抗战日记摘录(Z).郑州文史资料(2).1986.
    [23] 陈慰儒.黄河花园口掘堤经过(Z).河南文史资料(4).1980.
    [24] 新华日报.1938-6-16.
    [25] 申报(香港版).1938-7-5.
    [26] 民国河南省郑县、中牟、尉氏等县关于黄河急赈的工作报告(Z).黄委会档案馆,MG-8.
    [27] 黄委会与第一战区司令部共同研究的以黄制敌(日本)对策决议事项及实施办法(Z).黄委会档案馆,MG4·1-37.
    作者简介:渠长根(1964-),男,河南确山人,历史学博士,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中国抗日战争史。

                                                          本文原刊《许昌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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