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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典演讲撑起中国宪政的九大支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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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8日在南京财经大学的报告整理,有删改)
同学们,各位同行
从今天这个时候开始,我就是贵校的兼职教授,所以这已使我有一个很充分的理由或者借口,今后可以多来和大家讨教,切磋。我个人感到非常荣幸。
我们国家的高等教育现在正处在一个扩进的高峰期,这个学校正在搞校庆,南京财经大学应该说是一所在我国的财经法律这一方面非常重要的院校。法学院虽然成立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是这里的老师的一种学术迹象,还有我对沈院长的了解,对老师既年轻又充满才智而且充满了敬业精神的这样的精神风貌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光荣的院的成员,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刚才沈院长介绍了,我这几年来比较重点的研究了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我学的外国法制的研究,后来毕业后,一直从事比较法的研究,基本不涉及到中国的国内法,对中国国内法很不了解。很多人咨询我很多有关中国的法律问题,比如家庭财产继承方面。我一问三不知,他们就感到奇怪,你不是学法律吗?我说你要问道欧洲法律特别是美国法律问题我还可以回答,但是中国的法律知识我还真不知道,后来在1989年以后,同学们知道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年份——大约14年之前,中国经历了一场非常大的事件,这场事件对我的影响之大,可以说决定了那以后我的学术兴奋点转向研究中国的制度。我要对中国的社会制度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这个国家在什么时候能够走向民主,走向法制做出回答。这些问题激发了我浓厚的兴趣,我的学术转向也就是从国外法转向国内法。由于过去在英美法方面了解比较深,涉及比较多一些,所以我对于英美法律相关的一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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