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课堂教学目标主要分三个方面,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但目前不少教师在备课中不重视目标的制定,主要有几种情况:(一)照搬照抄他人教案和教参中的目标,而不是根据所任教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目标。(二)简单地罗列几个知识点,而对能力培养、方法指导、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养成则是随意处置。(三)所订目标在任何一节课中都可套用。正是由于目标制定的简单化导致了落实过程的简单化,上课时将划书本作为落实基础知识的方法;又将套搬原理作为历史思维能力培养的方法;将简单说教作为情感价值观培养的方法。
我认为,要避免教学目标的简单化,首先要从学科的特点和规律出发,从学生实际出发分析并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从学生角度看,同一年级中学生具有不同的个性心理特征,每个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方法、学习态度都不尽相同,学习目标也应有所区别,使每个学生在每堂课里都有所得。不同年级的目标层次也应有所区别,逐级递进。从学科特点和规律看,知识学习、能力培养、方法运用、情感陶冶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不能绝对地分出这一内容是培养能力的,那一内容是培养学习方法的,另一内容又是树立价值观的。例如鸦片战争一节对历史人物林则徐的教学目标比较妥善的设计应是:了解他的生平事迹(基本史实),对人物活动作出评价(思维能力),评价时运用材料、放在当时社会背景中(方法),从林则徐身上得到启示,今天我们学他什么精神(价值观),而上述几个方面是融会贯通、相互交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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