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普通高中一直设置分科课程,在分科课程中,没有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历史课程也不例外,表现在重历史必修课,轻历史选修课,甚至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设历史选修课。究其原因,是我国的历史教育目标重视统一的规格,重视共性,而忽视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即使在历史必修课中,也只注重为学生升学作准备,而不注重为学生进入社会就业打下基础。这样,在整个普通高中历史课程计划中,因材施教的原则体现不够。
自60年代以来,我国总结了普通高中历史课程设置的经验教训,在改革历史必修课的基础上,增设了历史选修课。
一、1963年,在"调整"方针和"教学必须改革"的精神指导下,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提出,在高中三年级设置选修课,规定第一学期每周2课时,第二学期每周5课时,共计111课时,占高中阶段的3.6%。这个教学计划还建议各校根据师资设备等条件,在保证学好必修课的基础上,酌设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立体解析几何、制图、历史文献、逻辑等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志愿和爱好,任选一门或两门,选修课程不进行考试。根据这一计划,普通高中设置了历史文献选修课。但因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只有极少数高中在这方面进行了试验。尽管如此,这是建国以来普通高中第一次设置历史选修课,影响很大。
第二次设置历史选修课是1981年。自70年代末我国中学历史教育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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