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都督府四十三个。教材中提及唐太宗大败东突厥,在其旧地所建的都督府便是其中之一。
都护府是唐朝在边疆民族地里设置的特别行政机构。分为大都护府和上都护府。大都护从二品,上都护正三品。都护的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凡对周边民族之“抚慰、征讨、叙功、罚过事宜,皆其所统。它的出现,是唐初边疆地区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许多部落自武德起就主动内附。自太宗同年间起,唐朝先后平定了突厥、薛延陀等部,更多的边疆部族纷纷降附。唐王朝面临着如何处置众多归附民族的课题。由于数百年民族联系的不断加强,友好往来的不断增长以及唐初统治者民族偏见较少,唐太宗将治理内地的经验推广到周边,于少数民族地区列置州县,使各部首领管理本部。为管理这些州县,唐王朝又仿汉代西域都护府的建制在民族地区设置都护府。从太宗至武后,建立了安东、东夷、安北、单于、安西、北庭、昆陵、蒙池、安南等九个都护府。到玄宗开元天宝时,只剩下安东、安北、单于、安西、北庭、安南都护府,这就是著名的六都护府。
唐朝前期设置的都督府和都护府是唐王朝加强地方统治。处理民族关系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唐朝前期-清明、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的原因之一。这项制度对后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摘自:《历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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