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决议,恢复原来的国歌歌词,确定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国歌。
将国歌正式写入宪法
过去有关国歌的规定,都是在相关的决议或者决定里作出的,没有在宪法中专门规定。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歌正式写入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将国歌正式写入宪法,赋予国歌宪法地位,有利于维护国歌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和国家荣誉感。
《义勇军进行曲》曲调高昂,旋律铿锵有力,充满了爱国激情。唱着这首歌,可以使我们居安思危,不断振奋民族精神[注: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富有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志向的集中体现。离开了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就失去了生命力和创造力。],增强民族凝聚力,为中华民族的复兴与崛起,自强不息,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