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加了协约国,对同盟国[注: 简介 同盟国又称反法西斯同盟,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建立的国家联盟。参与该联盟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法国、苏联、中国、加拿大、朝鲜、澳大利亚、衣索比亚等数十个国家。]作战,曾支援协约国大量粮食,还派出17.5万名劳工,牺牲了2000多人。基于此,中国代表向巴黎和会提出八条希望条件:废除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队、巡警,裁撤外国邮局及有线无线电报机关,撤消领事裁判权[注: 一般认为,领事裁判权的产生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开辟东方市场,掠夺生产资料的过程中,在利用武力击败清政府后,强加给中国的一项严重侵害中国司法主权的制度。],归还租借地,归还租界,关税自主权,废除“二十一条”。作为战胜国的中国,能够满意而归吗?
巴黎和会开始后,若干国家经过力争,全权代表人数得以增加,巴西[注: 巴西联邦共和国是拉丁美洲最大的国家,人口数居世界第五,面积居世界第五。其国土位于中南美洲与大西洋之间,面积为世界第五大,]、比利时[注: 比利时(The Kingdom of Belgium,Le Royaume de Belgique),位于欧洲西北部,东与德国接壤,北与荷兰比邻,南与法国交界,西临北海。]和塞尔维亚均增加1席,但“中国仍属向隅”。凡尔赛和约[注: 《凡尔赛条约》或《凡尔赛和约》,全称《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协约国)对战败国(同盟国)的和约,它的主要目的是惩罚和削弱德国。]第8号第156、157、158三条更是打破了中国代表的所有幻想。
巴黎和会上按参加代表人数5:3:2的比例看,中国被排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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