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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兵役制度!爽!我也想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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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制。即征招义务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首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
上古时部落战争是全民皆兵的,甚至老弱妇孺都参加战斗。到了夏、商,有进行镇压和掠夺时,常常临时征发大量夏、商本部落和臣服部落的军队,在武王伐纣的牧野之战中,诗经说“殷商之从,其会如林”,其中就包括大量临时征发的奴隶。不过在这一时期由于国家的出现,少量装备精良的职业军队已经出现了,如武王伐纣时的“虎贲三千”。
西周建立后,正式组织了六军和八师(笔者以前在军盟发表守相关文章),但六军和八师是平时生产,战时打仗的半常备军,而且六军基本由关中的周人,八师基本由被周迁到洛阳附近的殷人组成,还带有落后兵的痕迹。早在西周,诸候就拥有了一旅(500人)到三军(37500人)的武装,到了春秋又有扩大, 但基本和西周差不多,只是部落兵痕迹慢慢消退。
到了战国,战争规模扩大,达到双方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参战,战争时间延长,次数频繁且间隔短,加上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逐渐完成,原来基本不能作为兵源的奴隶成为农民,成为了兵源,所以大规模的征兵制形成,如秦赵长平之战,秦军将赵军包围在长平,为了取得这一决定性战役的胜利,秦王亲自赶到河内郡,征发所有成年男子支援前线。秦建立以后,秦始王又征发大量的人力守长城、征河套、岭南等地,过重的兵役是秦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这一时期的征兵在簋大程度上还带有临时性,制度化的普遍兵役制度还没有建立。
到了汉代,中央政府基本建立了普及义务兵役制度,便复原制度还不健全,所以有了汉乐府中所说的“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现象。三国时期由于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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