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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记载!!

    。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说明中国古代对性控制的宽松。在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宋朝中期以后,性压迫和性禁锢是十分严酷的,它主要针对妇女,在“男女授受不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及女子缠足等方面,西方是望尘莫及的,但对待同性恋却比西方同时期宽松得多,这却是一个好事。到了20世纪,西方对同性恋的态度有了很大改变,从“罪”发展到“非罪”,甚至于1973年美国心理学会还以多数票通过了“同性恋是一种非异常现象”,这说明了在这个圈子内多数人的观点,而不少现代的中国人却转而认为同性恋“大逆不道”了。历史怎么会有如此反复与逆转呢?我们能不能以一种科学的、比历史进步的态度来对待它呢?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始于何时,已很难确切地考证。清代著名学者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杂论称娈童始于黄帝。”与他同时代的钱大昕也持此观点。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黄帝是否真有其人,还不那么可靠,同性恋始于黄帝就更缺乏根据了。但是,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前就存在着同性恋,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在文字记载中,《商书·伊训》中对同性恋的记载也许是最早的,它指出世有“三风十愆”,说“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风中有“乱风”,而“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是“比顽童”,即玩男童,搞同性恋。由此可见,在商代,“比顽童”已经成为“乱风”的一种,所以伊尹在对太甲的训诫里不得不加以特别提醒。
    在《战国策·秦策》中又有这么一段记载,晋献公“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苟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志。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而《周书》中说的是“美男破志,美女破居,武之毁也”,其意思是“美男”和“美女”都可能成为国破家亡的祸根。从《战国策》中晋伐虞的记载看来,进献美男,引诱虞君,同性恋竟起到-间谍的作用了。以后,“美男破志”或“美男破产”竟成了一个典故,可见当时同性恋已被有些人看成是一种社会灾难。
    当时,男同性恋被称为“男风”或“南风”。在周朝的民间歌咏中就有不少赞美男子,歌咏男风的词句。例如,后人认为春秋时代存在着“郑声-风”,清代的程廷祚就认为《郑风·子衿》一章就是描述两个男子相互爱恋的诗: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一日不见,如隔三月,可见这两男相悦已经热烈到了何等程度。此外,《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都有“狡童”、“狂且”、“狂童”、“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这都是和男风有关系的。

       

    从以上情况看来,中国历史上关于同性恋的记载的确是相当早了。
    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有许多称谓,例如“分桃”、“断袖”、“安陵”、“龙阳”等,都出自中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同性恋“个案”。
    在我国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同性恋“个案”恐怕是《晏子春秋》中的一段了:齐景公长得很漂亮,有点像美女。有一次,他发现一个小官员一直轻佻地望着他,他很奇怪,叫左右的人查问这个小官员,这个小官员坦白交代说,这么望齐景公是因为齐景公长得美。齐景公听了,对这种“意-”行为很恼火,要杀这个小官员,后来被晏婴劝阻了。
    古人把男同性恋称为“分桃之爱”、“余桃”,其典故出自卫灵公和他的男宠弥子瑕,在《韩非子》、刘向的《说苑》和《战国策》中都有所记载,原文是:
    弥子名瑕,卫之嬖大夫也。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日:“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
    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
    及弥子瑕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弥子瑕和卫灵公搞同性恋,恃宠而骄,私自驾君主的车,把吃了一半的桃子给君主吃,在他得宠时还受到君主的赞扬,到失宠时这都是罪名了。还需要一提的是,卫灵公是个-乱的昏君,他还和一个有美色的宋公子朝搞同性恋,发生了同性性关系,而宋朝又和卫灵公的嫡母宣姜、夫人南子发生了异性性关系,后来竟因此发生了宫廷政变。
    古人又把男同性恋称为“龙阳之好”,这个典故出自《战国策·魏策》。龙阳君是魏王的男宠,魏王很爱他。有一天,两个人在一起钓鱼,龙阳君钓到十多条鱼,可是不仅不高兴,反而哭了。魏王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说:我钓到第一条鱼的时候,满心欢喜,但是后来钓到更大的,我就将第一条鱼弃之于海了。我现在受宠于你,和你共枕,人们都敬畏我,但是四海之内美貌的人那么多,别人会把比我更美的人推荐给你,那时,我就会像第一条鱼那样被弃之于海了,想到这里,我怎么能不哭呢?魏王听了很感动,于是颁布全国,如果有人在他面前提出另一个美貌者,则满门抄斩。
    至于“安陵之好”的典故,则出自《战国策·楚策》,安陵君是楚共王的男宠,颇为得势。有个叫江乙的人对他说,君主待你那么好,只是因为喜爱你的美貌,以后总有色衰爱弛的一天,甚至连所睡的席子还没有破的时候,已经不再受到宠幸了,你最好和君主说,连死也跟随他,就会长期得到他的信任和眷顾。可是在三年中,安陵君没有对楚共王说过。有一次,当安陵君和楚共王在云梦打猎时,共王有感地说:“今天打猎,真使我快乐,但在我死后,谁还和我一起享受这快乐呢?”安陵君听了以后,就流着泪下跪说:“大王万岁千秋之后,我愿意在黄泉之下继续侍候你。”楚共王听了大为感动,就设坛封他为安陵君。
    龙阳君和安陵君显然比弥子瑕聪明得多,他们不恃宠而骄,而是“居安思危”,用一些巧妙的办法来感动君主,以巩固自己的地位,因为他们知道单凭美色和君主搞同性恋,是朝不保夕的。
    以上这些“个案”,都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在这个时期还有一些同性恋的“个案”也颇为发人深思,例如吴下阿蒙《断袖篇》的“申侯”一段,有这样的记载:
    申侯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汝,汝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汝瑕疵也,后之人将求多于汝,汝必不免,我死,汝必速行,无适小国,将不汝容焉。”既葬,出葬郑,又有宠于厉公,及文公之世,以请城其赐邑,被谮见杀。
    这个申侯是楚文王的男宠,楚文王宠爱他,又深知其人,在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时对申侯作了明智的提醒,叫他好自为之。可是这个申侯不以为然,以后又做了郑厉公的男宠,行为很不谨慎,结果被杀了。
    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男风,人们是有毁有誉的。例如孔子说:“不有祝 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论语·雍也第六》)。墨子说:“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贤使能为政,无故贫富。面目姣好则使之。夫无故富贵,面目姣好则使之,岂必智且慧哉?王公有所爱其色,故不能治百人者使处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乎万人之官。”(《墨子·尚贤》)看来他们对这股“乱风”是相当激愤的。
    但是,三国时的阮籍在他的诗里却对“安陵”、“龙阳”这些事情加以吟咏、赞美: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泽若九春,磐析似秋霜,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宿昔月衣裳,愿为双鸟飞,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咏怀诗·三》
    古人把男同性恋又称为“断袖之癖”,这个典故出自汉代。汉哀帝十分宠爱一个叫董贤的男子,和董贤“同卧起”,俨如夫妻。有一天,哀帝和董贤一起睡午觉,哀帝醒后要起来,但衣袖被董贤压着,哀帝不愿意因抽出衣袖而惊动董贤,竟用剑将衣袖割断。汉哀帝对董贤的宠爱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董贤才22岁,就位至三公,匈奴使臣前来朝拜,见到这么年轻的三公,也极为惊讶。哀帝甚至还想禅位于他,后因大臣反对,才未坚持。当董贤还是20岁的时候,哀帝就命人在自己的“万年冢”旁另筑一冢,使他死后还能和董贤为伴。当时,董贤的贵显骄恣达到了极点。但是哀帝死后,董贤立即被贬夺一切,结果以-而告终。
    所谓“余桃”、“断袖”、“安陵”、“龙阳”等等,皆属文人雅士之语,至于古代的民间对同性恋还有不少俚俗之称,例如“相公”、“兔子”、“兔儿爷”、“像姑”、“小唱”、“香火兄弟”、“契兄弟”、“契父子”、“旱路姻缘”、“寡独书生”等等,而“契若金兰”、“菜户对食”等则是专指女同性恋的。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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