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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李自成和大顺军 (2%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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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李自成和大顺军
今年是又一个甲申年,也是明朝灭亡的第三百六十个年头。六十年前郭沫若先生的《甲申三百年祭》发表,引发出李自成研究的热点,数十年来,其论文、专著当以或千或百计;然溢美之词、悖史之论甚多,历史在此竟成了某些史家笔下任其打扮的小女孩。
李自成于崇祯十一年败于梓潼,仅偕十八骑逃出重围,蛰伏于商洛山中;至十七年能兵簿京师,颠覆明室,可谓其兴也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进入紫禁城,仅42天便退出北京,可谓其败也忽。李自成成也因其寇,败也因其寇;寇者气象比比见之。本文谨以这42天前后的零碎史料整理成文,以还原李自成之本来面目。是为甲申三百六十年祭。
掠金令》下的酷刑
李自成究竟养了多少军队,恐难有确切的历史记载。据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卷四记督师候恂给崇祯的奏疏说:“臣乡自贼中来者,皆言百万。今且以人五十万、马五十万计,人食日一升,马食日三升,则是所至之处,日得八千盅粟也。”
连年战争以及征饷、瘟疫、自然灾害,到处都是白骨蔽野、荒村弥望的惨象。其供给之难,李自成亦叹曰“今军需匮甚。”故于十六年十月颁《掠金令》筹饷.规定助饷额数为“九卿五万,中丞三万,监司万两,州县长吏半之。”追饷常常佐以刑罚。在大顺军占领区,皆设官治事,首为追饷,故酷刑比比见于记载。如在城固县,“贼索饷,加以炮烙”(《城固县志》卷7);在汾阳,“搜括富室,桁夹助饷”((汾阳县志)卷4);在绛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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