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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71岁老人的在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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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村民,村支部书记史松良长期以来经常公车私用,村民的意见很大。去年史松良书记的家搬到距离明伦村5,6里远的五乡镇里,公车不仅用来上下班,而且把公车完全当作私车。村民更是群情激愤,但史松良书记是区人大常委,曾经公开叫嚣:你们去告好了,谁把我告倒了,我就奖励他一万元钱。村民敢怒不敢言。我实在忍无可忍,几次向他提出公车不能私用,甚至向他警告如果他继续公车私用,我就要拦车了。但他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
2006年3月16日8时左右,我在村办事处大门口看见史松良书记驾驶公车来上班,我就拦住了他的车,问他:这车是公车还是私车?史松良书记从车上跳下来,先是指责我多管闲事,然后用极其恶毒和下流的话骂我,接着把我打倒在地,(史松良自从当书记以来,已经有四名村民被他打过,可是,我没想到连71岁的老人他也敢打。)看着史松良书记扬长而去,我顿时失去了知觉。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人扶着坐在水泥地上。
事后,我的腰觉得很痛,走路也是一阵一阵的痛,晚上睡觉时无论是侧卧还是仰卧就痛,每晚会被痛醒好几次。医生诊断是软组织受到损伤,神经受到损伤引起的。同时,我的头经常晕,眼睛看不见东西,医生认为由于头部受到撞击后引起的。
第二天,我向镇政府反映此事,镇政府认为打人事件由派出所处理,到了派出所,派出所认为应该由镇政府处理。
我是困难户,医药费是向村民借的,我曾经通过村支部委员向村里借钱,但史松良书记不肯。村民都知道我没有偿还能力,仍然把钱借给我,但我实在不愿意再向村民这样“借”了。
现在,由于没钱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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