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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史杂识之  秦二世现象论

    胡亥本人在当时对这些人的事迹就是清楚的,也有可能有步这些先贤的后尘的意愿,去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贡献的人。由此可见,在正式接手权力之前,胡亥完全是用圣贤教育塑造成功的一个典型。
    就上述赵高言论来看,或可从侧面提示了赵高所授内容,也包括了圣贤之言。事实上,赵高的教习内容确实不是如贾谊所认为的那样完全是刑律。《秦始皇本纪》就明确说“赵高故尝教胡亥书及狱律令法事”。这里的“书”有别于“狱律令法事”,就应该是前贤著作。践位之后,胡亥能熟练搬用韩非之言,或封堵臣下的劝谏,或要求臣下迎合自己。凡此种种,均显示胡亥可能从赵高处所受教育相当系统,其所学也相当深入。韩非是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以刻薄少恩著称。然通观《韩非子》一书,刻薄处均为人主驾驭臣下时的容易施行之术。而在术的外衣下,其内涵则又是为君者必处以公心的大道理。毕竟韩非是荀子的学生,儒学是他的根基。他之所以要宣扬为君之术,无非是要结秦始皇之欢心,以推行其-主张。这种行为模式在战国时代非常普遍,所有的差别只是进言的内容不同,而目的都是一样的。至于韩非的失败,与李斯的成功,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但二者都应该有好几套理论体系,以便投合人主的不同需要则是共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家学说也只是这类术士的主张之一,而非全部。有关这一点,有商鞅说秦孝公的事例为证。商鞅说秦孝公,就变换了几次说法,最终是以治国强兵术得逞。
    可以肯定,崇尚武力、崇尚铁腕统治的秦始皇在对其子嗣的教育中,推行的完全是正统的道德伦理学说。胡亥又因极得宠爱,其受这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较其众多兄弟,应该毫不逊色。尽管如此,胡亥却并没有成为一个有道之君,在他主政的三年时间里,就没有发现一条有道的执政记录。可以说胡亥所接受的系统的历代圣贤激励教育,从来没有转化成行为动力。
    胡亥在位不过仅三年时间,起先他也不是立刻荒-起来的。人君之位自然产生欲有所为的冲动需求。这种需求既来自于自身,也来自于社会。贾谊《过秦论》提出:“天下之嗷嗷,新主之资也。此言劳民之易为仁也。”说明社会对新君有所企望,而胡亥面临的社会环境,似乎也可以有所作为。只是这种欲有所为的冲动,在放纵声色的本能面前显得太微不足道了。司马迁记下了胡亥的这一质变过程。胡亥登基之初,还考虑到要做一个让天下服气的皇帝,如厚葬秦始皇、东巡勒石,乃至于加速修建阿房宫等等举措,都或多或少为了一个愿望,即,不让天下之人小觑于他。他的有所作为的企图,或许还可包括效仿其父穷兵黩武。其实这些举措无一能增加他的威望。而他在营造形象方面的努力,也就到此为止了。自从当了皇帝,自然就摆脱了尘世的一切束缚。处在这种特定情形之下,胡亥的放纵本能就企图得到最大的释放。只有一种潜在力量会阻挠秦二世的放纵——既存的传统道德规范及由此引发的臣下劝谏。对于这个难题,胡亥受过的良好教育使他很容易从传统文化中找到支持自己的理论依据。有关这一点,将在后面交代。

       

    而有了类似的理论为后盾,胡亥的放纵享乐便益发不可复制,并且理直气壮、有恃无恐。透过胡亥这个典型,我们可以肯定,历史上有过的荒-之君,他们大致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而这类教育,也没能阻止其成为无道昏君。这个事实表明,良好的教育本身,并不能有效地抑制人性中的放纵本能。换言之,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因素,这些昏君的所作所为,最终使得道德施教者的愿望及社会的期待全部落空。

    二、 终极权力对人性恶的放大作用
    胡亥堕落之快,不仅是为其登基出了大力的丞相李斯始料未及,即便他本人也不可能逆料。能反映胡亥早期生活的材料不多,只有贾谊提到:“二世胡亥为公子,昆弟数人,诏置酒飨群臣,召诸子赐食先罢。胡亥下陛,视群臣陈履状善者,因行践败而去。诸侯闻之,莫不太息。及二世即位,皆知天下之弃之也。”照此说法,胡亥的公开形象相当不错。而李斯对胡亥的人品不可能一无所知,否则,就不可能完全听信赵高的一面之辞,作出废长立幼的大逆不道之事。另从前面所引胡亥不肯即允赵高谋划之说辞来看,胡亥也算是个循规蹈矩之人。这与赵高向李斯描绘的形象相吻合。因此,可以确认,胡亥日后的诸般恶习在其践位之前没有露出丝毫痕迹。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其说胡亥很善于掩饰,毋宁说是皇权绝对压力下的必然表现。因为皇权的绝对重压,使得循规蹈矩是臣子的唯一选择。即使品行卑劣的人臣十分受宠,也只能将其罪恶欲念善为掩藏。但是这种来自外在压力的自觉,终究是一种扭曲。凡扭曲者,皆需伺机释放。因此,忽然有一天,这种令人窒息的重压不仅消失殆尽而且操于己手,可以施之于人,其对人行为的冲击力是不可估量的。就胡亥而言,原本蜇伏于其本性中的恶迅速加倍放大,释放出来令人瞠目结舌。而贾谊所说的“非斩劓人,则夷人之族也。……其视-若艾草菅然”的场景也终于出现了。
    还必须指出,这诸般恶习决非是师长所能教授,完全是与生俱来。如果赵高之流欲对此有所作为的话,充其量也只是引导而已。真正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胡亥的自身因素。因地位之变化,产生了从有所顾忌到无所顾忌的质的飞跃。胡亥当了皇帝,就意味着原先的有所顾忌的循规蹈矩,其实质是一种本能压抑。当这种压抑有了释放信道,又以一种穷奢极欲的形式出现。最终呈现为能量极大、冲击力极强、足以令天下震栗的施暴癖。
    尽管胡亥登基之前,犯下了矫命赐长兄扶苏死、并在安葬秦始皇时殉葬者众诸般暴行,但也有迹象表明,在他登上权力极顶之初,其本性还不是太过残暴。如在即位之初,他有开释蒙恬的打算就是一证。但他这种难得一现的仁慈之心,很快就被戾气所替代。究其因,还是源于最高权力对人性的蛊惑使然。
    为了清除对皇位的威胁,胡亥发起了一场针对诸公子与大臣的大屠杀。对于杀戮诸兄弟及大臣的动因,司马迁给出两种不同的记载:其一,胡亥欲寻欢作乐时接受赵高示警而大开杀戒;在后一种,暴露出来胡亥的本性恶要超过前一种。这一事件可以有两种解读。首先,它清楚地表明,至此胡亥已开始为了巩固到手的权力而无所不用其极。其次,它表明骄奢-逸与残暴本身就有内在联系。其底蕴或许就是,谁也不能阻止一个君王称心。这是历史上所有暴君的心理共识及行事准则。从此,胡亥为了一逞己意,不断使用自己的巨大权力。一旦为恶具有了这种极其功利的成份加入,其程度和规模都会成倍地放大,而令整个社会为之颤栗。但不论事变是出于哪一种,均表明胡亥从此开始行暴政,直到覆灭。

         

    由于邪恶的本性使然,皇帝的职责便被胡亥简化成了为放纵而驱使民力及使用暴政。胡亥的及时行乐倾向是很突出的,这种行径显然与传统上提倡的君道不兼容。自古以来,人君处于权力极顶,为天下瞩目,自然会有许多道德戒律制约或曰规范着他的行为。这些戒律既为历代君臣所共遵,且为天下所共知。严格地说,这些戒律存在的本身,对胡亥的纵欲就有所制约。但胡亥对此置若罔闻,甚至到了陈胜起义烽火遍及天下的时候,也不为所动。朝中的老臣,如丞相李斯、去疾,将军冯劫都试图对胡亥祭起圣贤古训以规劝之,但这样做的结果,为已坐稳帝座的胡亥所不能容忍。而惹恼了胡亥,就给进言的各位带来杀身大祸。胡亥的暴戾,已使得任何想尽臣道的臣子无能为力。
    胡亥的所作所为,无一是开创性的,他仅仅是将一种暴政气氛推向极致而已。这种君道失控及二世朝的暴政,胡亥固然要负主要责任。但臣子为此局面的奠定之责,也无可推托。由于秦始皇对传统的蔑视,已使得传统说教失去了应有的地位。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在这个前提下,产生暴政的理论基础也就早已由臣子们提供了。还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初,为了推行极权统治,李斯就提议以吏为师。这是指广泛的社会生活。其实李斯主张之所以被秦始皇所采纳,完全是因为这些主张符合秦始皇的本心。而有了这个前提,就很难说清这个主张究竟是李斯的真实意见,还是投机取巧、博主子欢心的手段。但无论如何,这一提案的成立,使得朝廷-生活顺理成章地必然要以君主的个人好恶为是非。而投主子所好,本身就是自战国以来知识分子的主要出路之一,无论是合纵、连横,还是尊法尊儒,都是瞅准了当权者的内在需求。而这些知识分子如果成功地将自己的主张与当权者的好恶有效结合起来,他们也就在满足当权者需求的同时,取得了自己所欲的功名利禄。
    或许由于皇帝之位有超越前人的要求,更加大了胡亥放纵和暴政的力度。于是放纵和暴政便相辅相成地构成了秦王朝的统治特点。尽管关东烽火遍地,但秦二世仍有足够的权威维持自己的-乐。而因这种-乐增大了开支,就势必要加倍地压榨百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切暴君的荒-,都是靠暴政支撑着的。荒-是人性中最易诱发的恶,只要封建君主制度存在,势必会发展到荒-无耻的地步。中国历史上以陈胜为首难的农民大起义,无一不是暴政压榨的结果。虽然那些靠了农民起义开创了王朝的统治者,每每以秦二世的过失警策其子孙,但仍然不能避免重蹈覆辙的命运。农民起义始终都是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的最有力量的工具。

    或许胡亥还有另一种层次的苦闷,即他想超越秦始皇。这是赵高诱使他篡权的动机之一。每个人的人性深处都藏有渴望崇高的内在冲动,胡亥也不会例外。当他君临天下之后,很可能就会发现要超越其父秦始皇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对此,他毫无心理准备。这种情况无疑是一种挫折。而身为皇帝,要宣泄挫折,又以荒-无道最为方便简捷。这不仅是对整个社会的惩罚,也是对他自身企求崇高的反动。其结果是变本加厉地荒-施暴。于是,历史就不断产生这样一种怪圈:由于人性中阴暗部分的影响,统治者坠入荒-之道;由荒-而无所作为的沮丧感,又促使其进一步荒-。如此循环往复下去,直至灭亡。

    三、 过分的利己主义产生了一系列理论发明
    有关皇帝的行为准则,本来是有一套传统认定的,即按照历史上有名的明君,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那样去做。这一点本来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前贤论述、先帝教诲、相傅传授均不在少数,应是为君之道的共识。但到了胡亥这里,连这个不成问题的事都成了问题。在胡亥的新界定中,有道之君,就应该像他这样专心享乐。
    处于高度集权的秦王朝,胡亥的所作所为完全可以是随心所欲的,事实上他也正是这样做的。然而,仅仅是专横地行己所好,似过于野蛮,这样既不符合君道,也与其所受教育不相称。只要达到一定的文明程度,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应有一定的理论依据。不如此,对自己及外界都无法交代。所以,胡亥在行荒-无道之事以前及其同时,也势必要找到一定的理论依据:对外可堵塞群臣之口,对己则能坚定这样荒-的信念。所谓有所本。如他责备企图劝谏他的丞相去疾等人时说:“吾闻之韩子曰:‘尧舜采椽不刮,茅茨不剪,饭土塯,啜土形,虽监门之养,不觳于此。禹凿龙门,通大夏,决河亭水,放之海,身自持筑臿,胫毋毛,臣虏之劳,不烈于此矣。’凡所为贵有天下者,得肆意极欲,主重明法,下不敢为非,以制御海内矣。夫虞夏之主,贵为天子,亲处穷苦之实,以徇百姓,尚何于法?朕尊万乘,毋其实,吾欲造千乘之驾,万乘之属,充吾号名。且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境,作宫室以章得意,而君观先帝功业有绪。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毋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胡亥如此“高明”地曲解先贤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君子之德如风,小民之风如草,可以称得上是昏君中的荒-有理的理论家。不如此,则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昏君。这些理论的发明或阐述,恰好暴露了封建统治者的丑恶嘴脸。而臣下对胡亥谬论的屈从,乃至帮助他完善,更说明封建专制时期的君臣典型模式。可以肯定地说,历史上出现过的昏君,不论其享乐借口有无上升到胡亥这样的理论高度,其内在实质应是一脉相承的。有了这种支持,他们在荒-无道的同时,是不会有丝毫的愧疚之感的。

         

    当然,胡亥的这种理论素养也离不开臣子的灌输与补充,而胡亥则善于对那些他认为对他胃口的话有选择地采纳。如李斯让其不要耽于声色,就有赵高提供相反的建议,赵高说:“五帝、三王,乐各殊名,示不相袭。朝廷下至人民,得以接欢喜,合殷勤。非此,和说不通,解泽不流,亦各一世之化。度时之乐,何必华山之騄耳而后行远乎!”原来帝王的欲高枕无忧地享乐,就要建立在天下震怖恐惧的基础之上。难怪历朝历代的暴君但凡是残暴的,也无不是荒-的。李斯这一派胡言献上,等于将胡亥胡作非为的所有顾忌全部解除。由于当时秦军反击得手,反秦战事向着有利于朝廷的方向发展,二世就更变本加厉地施暴享乐,秦地百姓的生活也就陷入了更加黑暗之中。而李斯最终还是因为干扰了二世的享乐被治罪处死,当然是安了个谋反的罪名。
    四、 自成体系的权力控制术
    秦二世在位虽不足三年,他的最大追求是从篡立前的有为憧憬,转变成唯享乐是务,并彻底葬送了秦王朝。用荒-无道来评价他这三年,一点也没有冤枉他的成分。若论智力,他当在常人之上;若论权势,他也是大权独断,从未有一丝傀儡气息。如果说他是昏君,也未尝不可,只是他并非寻常意义上的昏君,是利令智昏的那一种人。胡亥为君之道的主干是享乐和滥用暴力,他所关心的重点,也就是外在形象和权力控制。而这两个重点又与享乐、暴力相互渗透、密不可分。他登基之初的东巡,厚葬秦始皇、续建阿房宫诸事,就是在享乐的同时,着眼于形象的营造;他下令对公子、大臣进行大屠杀时,又听从赵高之计出京巡幸,以避残暴之名,还是注意形象;当丞相去疾、将军冯劫等提议减轻赋税、停修阿房宫而大拂胡亥之意,他是找了其它的罪名,达到逼死二人的目的,却可不背拒谏之名,他总不想破坏社会期待的明君形象。由于胡亥以明主自居,任何与此相左的言论都为其不喜。如陈胜初反时,前线来使如实通报形势,却被秦二世治罪,这就逼着臣下报喜不报忧,自欺欺人。以至于陈胜武装攻到国都附近,他才意识到局势的严重性,急忙遣将剿伐。正因为胡亥大权在握,一旦他不作为,其它人只能干著急,一点也使不上劲。而耽于享乐的胡亥尽管误事,但从未放松对权力的控制。

         

    胡亥只有二十岁的年纪,却对权力始终牢牢控制,或者得益于他所受的教育。《韩非子》一书就有相当篇幅谈御下之道;赵高为胡亥献策也有这方面的内容,有道是: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其目的在于贬逐旧臣,启用新人。新贵们自然会对新主竭诚效忠。除此之外,胡亥自己还掌握了一套对臣下的平衡术。他同时倚重赵高、李斯,使此二人相争,而自己处于居间调停的地位,便可沉溺于享乐,不问朝事。臣下不和,皇帝便可高枕无忧。胡亥对李、赵矛盾之延续十分留意。为了维持这一对矛盾状态,他表现出罕有的耐心。因此,尽管他倾向赵高更多一些,但赵高说李斯谋反,胡亥并不急于将李斯法办;李斯进谏称赵高不忠,胡亥也未置可否。以胡亥之暴虐,如果不是刻意制造矛盾,他的这种耐心反而是无法理喻的了。正是这个缘故,在李斯入狱痛诋胡亥为不道之君并历数其罪过,胡亥也没立即将李斯处决。直到李斯经受不起赵高的严刑拷打,自承谋反,胡亥才下决心斩了李斯一门。这意味着胡亥显然是中了赵高的计,否则他不会亲手将他精心维护的这对矛盾毁于一旦。李斯一死,胡亥精心调护的这对矛盾自然解体,其最终死于赵高之手,也是这种矛盾瓦解的结果。因为直到最后关头,胡亥的大权仍未旁落,只是他过于沉溺于享乐,让赵高有了可趁之机。所以说,胡亥在应付陈胜起义引发的土崩瓦解形势面前缺少办法,但在驾驭朝廷权力方面还是有一套的。

    胡亥对赵高的依赖也有他的一套见解。李斯以为秦二世的荒-赵高有脱不了的干系,于是就在二世面前说了赵高一大通坏话。二世以赵高是宦者,值得信赖。他说:“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洁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而君又老,恐与天下绝矣。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强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这段话不仅说明赵高的当时身份确实是宦官,而且道出宦官为人主所信赖的原因。原来宦官无子孙以继其业,故能死心踏地为人主效力。难怪中国历史上宦官专权的例子层出不穷,其秘密就在于人主认为他们的私心最小。在赵高的宦官身份上,历来有不小的争议,如秦史专家马非百先生死活不承认赵高是宦官,但他在这个问题上肯定是错了。赵高的宦官身份不仅有秦二世的认定,也有他本人的自承,如在沙丘之谋时,赵高自称其“固内官之厮役”。更有《樊郦滕灌列传》为证。刘邦不见群臣,樊哙闯宫,称,陛下“不见臣等计事,顾独与一宦者绝乎?且陛下独不见赵高之事乎?”这些均表明,当时都以赵高为宦官。但秦二世在赵高问题上大概犯了个错误,因为赵高的宦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宦官。根据日后其婿阎乐参与杀害二世,表明赵高的宦者身份是成年后所得。据《蒙恬列传》,赵高因犯法,受处罚,执行者为蒙毅。大概以秦律之重,赵高所犯过失可以判死罪,只不过秦始皇惜其才,饶其不死,其所受刑罚或许就是宫刑。这就是其宦官身份的由来。而二世或忽略了赵高的本来面目,只认他当时的宦官身份,故产生了认识的偏差。 大概正因为此,他才听信了赵高,杀掉李斯,破坏了自己精心营造的权力矛盾,使得赵高揽得大权,最终被赵高杀害于望夷宫。

    总而言之,秦二世现象极其错综复杂,其性格、其知识程度与其不复可制的地位结合在一起造就了一个集专制的一切丑陋于一身的暴君。从这个个案中,人们看到有道之君的需求敌不过放纵声色的本能,荒唐的实用主义竟产生于系统教育之中,将聪明才智用于祸国殃民且理直气壮。裕于应付政权内部的逆耳之音,而应付不了来自政权以外的威胁。而所有这一切,也正是几千年来,广大人民群众一直饱受暴政奴役的根源所在;也正是几千年来,中国的改朝换代每每以农民起义为开篇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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