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起,抚顺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对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艺术品种进行了挖掘、收集、整理和抢救,出版了《辽宁民族民间文学集成·抚顺卷》、《辽宁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抚顺卷》、《满族民间舞蹈·抚顺专辑》、《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满族民歌》、《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鼓乐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辽宁卷·抚顺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辽宁卷·抚顺民歌》。这些珍贵的资料为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抚顺市还通过采取文化行政部门命名“民间艺术之乡”、鼓励民间艺术团体开展活动、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借鉴国内外一些好的保护经验等措施予以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抚顺满族秧歌实施动态保护。经文化部审核、批准,命名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为“中国民间艺术特色之乡(满族秧歌)”(文化部办公厅办社图发[2003]6号文件)。新宾下夹河乡就被命名为根雕艺术之乡,新抚区被确定为故事之乡。这些措施和做法,增强了全社会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鼓励各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研究和开发。
抚顺市虽然在挖掘、整理、继承、弘扬满族秧歌过程中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原有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给满族秧歌的传承、弘扬带来了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抚顺活动的满族秧歌队,已由1985年遍及全市各县区乡镇、村屯的50余伙,减少到现在的三、五个队。满族秧歌老艺人也先后离世,对现存的老艺人保护不够,满族传统秧歌濒临生存危机,保护状况堪忧。几年来,文化部门对满族秧歌作了一些抢救、挖掘、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更多的工作亟待我们去完成。目前,满族秧歌已被辽宁省确定为省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