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司长顾玉才谈2006年文物保护司的重点工作
记者:2005年12月,国家文物局重新调整了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我想请您介绍一下文物保护司的情况。
顾玉才:好的。根据中央编办的批复意见和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国家文物局对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作了调整。调整后的文物保护司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订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重要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重大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承办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合作的相关业务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根据上述职责,文物保护司核定编制为17名,内设处室机构3个,即文物处、考古处和世界遗产处。为尽量减少职能交叉,我们对三个处的职能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一个主要的变化就是文物处、考古处和世界遗产处分别承担地上、地下和世界遗产的各项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凡是已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国保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