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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西安大会

    际科学研讨会开幕式
     
        10月18-19日 科学研讨会分组讨论会、入选论文作者发言,晚上各小组专题论坛同时举行
     
        10月20日  代表参观秦始皇兵马俑、汉阳陵、唐大明宫遗址
     
        10月21日  发表西安宣言、ICOMOS换届选举、大会闭幕式
     
        中国政府对大会十分重视,今年年初,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文化部部长孙家正担任组长的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文化部、外交部、财政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国家文物局、陕西省和西安市政府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并在北京和西安分别设立了筹备办公室。目前,两个筹备组已在西安人民大厦合署办公。筹委会不断完善会议设施,精心策划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开幕式、闭幕式和有关庆典活动。本次大会200多名会务志愿者的服务工作已正式启动。
     
        据筹备小组会议介绍,包括美、英、德、法、意、俄、印、日、韩、希腊和澳大利亚等在内的各国专家、学者踊跃报名。据统计,10月17—22日将有来自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千名专家参加此次盛会。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成立40周年之际,将第15届大会放在西安召开是一个好的选择,这表明该组织对东方文明的关注,标志着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保护文化遗产的宗旨将在世界几大重要文化板块上得到完整体现,这对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重要活动

     
        1、服务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
     
        ICOMOS和设在瑞士格兰德的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设在意大利罗马的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是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规定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三个正式咨询机构。它是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文化遗产各方面专业的、科学的顾问,参与世界遗产委员会执行大会。
     
        ICOMOS根据公约规定的具有突出普遍性价值的基本标准,负责评估所有申报国提名列入《世界遗产清单》的文化和混合遗产的价值。
     
         2、蓝盾行动
     
        蓝盾简称ICBS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BLUE SHIELD,相当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国际红十字协会及其活动。国际蓝盾委员会由四个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代表组成,即: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国际档案协会(ICA)、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国际图书馆联合会(IFLA)。ICOMOS收集、传播信息,在紧急情况下(包括危及文化遗产的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协调古迹修护工作。
     
        蓝盾行动的内容包括:
     
        收集、传播对世界文化财产造成威胁的信息;
     
        唤起公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督促有关机构及政府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标准,对所负责的文化遗产进行管理;
     
        使决策者和专业工作者认识到预防、准备、反应和修复工作的重要性;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提供专业帮助;
     
        确认亟须保护的文化遗产,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快速介入,鼓励各国建立蓝盾委员会。
     
        3、进行主题研究和比较研究
     
        ICOMOS为各遗产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监督列入名录上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状况,定期出版全球濒危古迹遗址报告。
     
        UNESCO-ICOMOS档案中心为古迹遗址的专业考证及研究提供独到的资料信息服务。它面向所有相关研究人员和研究机构开放,并可以通过网站或在工作日内向巴黎国际秘书处进行咨询。它收集了所有世界文化遗产和被提名的文化遗产的原始资料,同时包括ICOMOS自己的出版物和报告。
     
        4、举办会议、培训班
     
        ICOMOS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成员大会、执行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全体大会是由全体成员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选举执行委员会成员、主席、秘书长和司库,并制订下一个三年的战略计划和纲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现用的章程是第5届全体大会于1978年5月22日在莫斯科通过的。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出版物

     
        最新出版(2005年档案中心统计)
     
        ①ICOMOS/CIVVIH(2005年科学研讨会论文集),2005年5月21-24日科学研讨会在伊斯坦丁堡召开。由UTEA Chamber of Architects of Turkey Istanbul Metropolitan Branch出版。
     
        ②The Future of Rock Art - A World Review(岩石艺术的未来—世界性回顾),Ulf Bertilsson、Louise McDermott编。斯德哥尔摩,瑞典国家遗产委员会2004年出版。
     
        ③Common Heritage Europe-Poland(波兰-欧洲的共同遗产),Wojciech Falkowski、Marek Konopka编。华沙,ICOMOS波兰国家委员会2003年出版。
     
        ④More than two Thousand Years in the History of Architecture.Safeguarding the Structures of Our Architectural Heritage(二千多年的建筑史。保卫我们的建筑遗产结构),巴黎,UNESCO-ICOMOS档案中心2003年出版。

    国际古迹遗址日

     
        1982年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突尼斯举办科学研讨会,同期在哈马马特召开的执行局会议上,有代表首次提出建立国际古迹遗址日,并在每年的这一天举办全球性的庆祝活动。这一建议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后通过,并于次年11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2届大会上得到批准。大会在一项决议中号召各成员国倡导并推行“4·18国际古迹遗址日”。
     
        此后不久,在欧洲委员会的组织下,许多国家开始在每年的9月份庆祝“欧洲遗产日”。可以说,“欧洲遗产日”从某种程度上弱化了“世界遗产日”的影响。不过,依然有越来越多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会员国在4月18日这一天举办各种与遗产有关的庆祝活动。
     
        从2001年开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每年都要为4月18日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各会员国根据这一主题自行选择活动内容与形式,如举行圆桌会议、科学研讨会,开办展览、讲座,向公众免费开放博物馆和遗产地等。之后各国将有关报告、论文、海报、新闻报道等文字和图片资料送交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秘书处备案。近五年的国际古迹遗址日的活动主题分别是:

    2005年主题:背景环境中的古迹遗址

     
        城镇风貌和自然景观变化下的文化遗产保护,这也是今年10月即将在西安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暨科学研讨会的主题。
     
        1964年通过的《威尼斯章程》首次提到古迹遗址的环境这一概念。古迹遗址的周围环境对于文化遗产价值的体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但是,现实表明,对遗产周围环境治理远远落后于对古迹遗址本身的维护。无论在鉴定、记录、保护还是可持续性发展方面,古迹遗址的环境在观念、技术、立法和资金投入等各领域都需要更加有力的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压力使得遗产的文化环境和建筑环境不堪重负。对古迹遗址环境的综合改善要触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与习惯,如何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当前的研究任务之一。
     
        古迹遗址的环境通常无法人为控制,社会生活、经济和文化一直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中,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需要综合考虑整个生态体系,需要经济的支持和公衆的参与,同时还需要摆脱严格遵守美学定律的束缚,因为它经常导致对古迹遗址的长期保护和短期流行风尚之间的矛盾。必须采取更主动的策略,深刻理解和正确对待古迹遗址环境的外观效果,特别是它的历史、文化和环境方面的内涵。因此,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倡导跨学科的广泛研究,建立更完善的实施准则。

    2004年主题:回归大地——土建筑遗产

     
        这一主题的确定是缘于2003年12月26日清晨伊朗东南部古城巴姆市Bam发生的6.3级地震。灾难造成四千多人死亡,其中包括一些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成员。文化遗产损失惨重,城中三十处历史遗迹中的绝大多数,如古集市,已然坍塌,砖土结构的古城堡破损严重,但依然矗立未倒。从中人们认识到土建筑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证古代社会生活,传递诸多的历史信息,但在当前重建扩建工程日渐膨胀,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的形势下,古老的土建筑遗产正面临严峻的考验。
     
        为此,2004年“4·18国际古迹遗产日”的主题被确定为土建筑遗产。祖先使用泥土这种最为朴素的材料,借助智能的头脑和灵巧的双手,创造了形式多样、风格迥异的建筑和景观。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几乎都可以捕捉到土建遗产的痕迹。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鼓励人们在这一天把目光投向土建遗产,了解它的过去,关注它的未来,从而使这一古老的建筑形式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爱护。

    2003年主题:水下文化遗产

        
        水下文化遗产同其他类型的文化遗产一样,目前正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威胁。高额的利润和水下行动的隐秘性诱惑着众多的入侵者。他们使用高科技手段对水下文化遗产进行不合理开发,极大地破坏了遗产主体及其环境。许多地方缺少相应的法律手段来阻止这类侵扰,还有些地方虽然有较为健全的法律条文,但却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通常情况下,公众对水下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足,更缺乏对其所有权的主动掌控,使得水下文化遗产长期处于一种无人看管的危险境地。那些被海水淹没的城市、曾经繁荣一时的水上贸易航线遗迹、各个时期的沉船,一旦遭到破坏,他们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将再也无处追寻。
       
        1996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了一部关于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的国际宪章,由此促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11月通过的水下遗产公约的诞生。
       
        2003年“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定为“水下文化遗产”,旨在推动上述宪章和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执行,号召人们共同保护这些散布在江河湖海中的历史遗存。

    2002年主题:20世纪遗产

      
        近代遗产,特别是同古典现代风格相联系的各类古迹遗址,是人类共同遗产中不容忽视的部分,因为它们直观反映了建筑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过程。20世纪遗产相对于更古老或更传统的遗产而言,较少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保护。同时,精致的设计和某些新技术的尝试应用也使得它们更为脆弱,易于受损。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对其稍加变动,就会更改整体建筑风格和质量。此外,面对数量庞大的该类建筑物或建筑群,如何加以选择,建立和运行保护和修复体系也是一个难题。
       
        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墨西哥召开大会,会议期间收到一些关于保护“现代”遗产的提案(主要针对东欧和以色列地区)。2000年濒危遗产报告中也表达了对19、20世纪各类遗产命运的忧虑,例如一些体育场、飞机场、水下设施和大型市区公园目前正处于被废弃或被改造的境地。2001年至2002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了一系列科学研讨会,以便使20世纪遗产能够在世界遗产名录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时,理事会还会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如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协会ITCCIH、国际现代建筑文献组织DOCOMOMO等,积极开展该领域内的合作。2001年9月底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了有多国参加的工作会议,一项国际行动计划和科学合作纲领出台,并在10月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并采用。
     
        2002年“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强调20世纪遗产的重要性,借以引发相关的学术讨论,为共同保护人类近现代遗产提供真实可行的理论、技术依据。

    2001年主题:拯救我们的历史村镇

     
        如今,世界各国的历史村镇及当地建筑传统正在被迅猛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所吞没。这一严峻形势早已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濒危世界遗产报告中反复强调。在2001年4月18日,“拯救我们的历史村镇”被再一次重申,旨在敦促国际社会各方力量携手遏制新兴建筑潮流对历史村镇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年轻人向往大城市的现代化生活方式,许多历史村镇居民数量在逐年递减,人口老龄化。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措施协调,地处偏远地带的古村落极有可能在未来数年内自然废弃消失。同时,各国对历史村镇及其地方传统的文献记载远未完善,这意味这类遗产一旦失落将无处追寻。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鼓励各国政府和人们对此给予一定的关注,探求有效的方式保证历史村镇物质本体和社会功能的双重延续,同时运用音像和文字等多种手段全面记录历史村镇的各方面特征风貌,这对人文艺术科学的研究发展无疑是意义重大的。

    中国古迹遗址理事会及其重要活动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成立于1993年,又名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COMMISSION FOR THE INTERNATION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英文缩写为:ICOMOS/CHINA),是由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群众性、非营利性的学术团体,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协会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管理工作者,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承认并遵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的章程。协会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与科学技术的研究、运用、推广与普及,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促进对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与研究。
     
        协会成立以来已经进行或正在进行的工作有:
     
        1、积极参与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监测工作
      
        对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高句丽王城、王陵和贵族墓葬等17处遗产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以及编写申报文本、接待国际专家考察等多方面的申报工作给予技术指导。这些申报项目均被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2、积极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有关活动
     
        受ICOMOS 委托,多次代表该组织对日本、朝鲜等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考察,并提交评估考察报告,受到有关国际组织的肯定。
     
        协助有关部门按照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的要求,将明清皇宫、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武当山古建筑群等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状况分别向世界遗产中心提交相关的进展报告;并对世界文化遗产明十三陵缓冲区内的整治项目、苏州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方案进行论证,向世界遗产中心提交有关报告,接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委派的国际专家考察,受到了世界遗产中心的肯定。
     
        3、积极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有关活动,并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1994年,派员参加ICOMOS对《有关真实性的奈良文件》的研讨和起草、制定工作,该文件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经典文献。
      
        1996、1999、2002、2003年,协会先后参加了ICOMOS第11至14届大会,并成功争取到ICOMOS第15届大会在中国召开。
      
        从1998年起,协会代表连续当选为ICOMOS执行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13、14次大会的副主席。协会代表还被推选为世界遗产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在历次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参与和推动对世界遗产申报的平衡性和代表性问题的研究工作,并做重点发言。
     
        4、承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行局会议和亚太地区会议并取得圆满成功
      
        2004年7月8日、9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行局会议在北京召开;10日、11日,又随后召开了亚太地区会议。这是我国首次承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重要会议。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等参加了执行局会议和随后的亚太地区会议。执行局会议研究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筹备工作等相关事宜。在亚太地区会议上,10个国家和地区的42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执行局成员的工作介绍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家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了第15届大会主题“文物与环境景观”的有关问题。
      
        协会为承办这两个会议做了精心准备。会议期间,协会向执行局会议汇报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的筹备工作,向亚太地区会议报告了协会的工作情况,介绍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推广工作,并在对第15届大会主题的有关讨论中做了重点发言。与会代表对会议安排均感满意,并一再对协会出色的工作表示感谢。
     
        5、抓紧筹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
      
        协会按照ICOMOS执委会的要求,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第15届大会的筹备工作。
     
        6、与美国盖蒂保护所和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起草、编制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作为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与美国盖蒂保护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的成功产物,对中国的文物古迹保护的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敦煌、承德等地的推广和实践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敦煌开展的莫高窟保护项目中,莫高窟第85窟壁画保护项目取得了一系列保护成果,并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保护管理人员;经过深入研讨,基本完成了莫高窟保护管理总体规划的制订工作;游客承载量的研究也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承德,中美合作成功举办了“中国·承德世界文化遗产国际论坛”,制定了《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与管理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则》,基本完成了殊像寺保护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协会还分别在清东陵、承德组织了两次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培训班。在敦煌,中美合作成功举办了“丝绸之路古遗址保护第二届石窟遗址保护”国际学术讨论会。
     
        7、组织代表团参加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第5届世界考古大会
      
        在大会第19个议题下设立了以“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中国考古和文物保护”为题的中国专场,与国际同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并就中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架构、中国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与文物保护、考古发掘的现场文物保护等问题做了发言。
     
        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004年8月,ICOMOS/ CHINA在北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分别来自文物、考古、古建筑、世界遗产、保护规划、古典园林和历史学等学术领域和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文物行政部门、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包括主席1名、副主席14名,秘书长1名,财务总监1名,委员35名;大会通过了由54名委员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名单;大会还通过了《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章程(草案)》。
     
        9、发展会员及筹备学术研讨会协会
      
        协会为发展会员、加强国内会员交流和联系、筹备第15次大会和国际科学研讨会积极开展工作。2005年1月31日,抓紧发出《关于协助做好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准备工作的通知》、预通知,以及关于15届大会主题的相关附件。
      
        筹备了3月初的协会主席会议、3月下旬的国内科学研讨会以及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日宣传活动等,为10月份的西安大会做好充分的学术准备和宣传准备,提高公众对中国古迹遗址的保护意识。(文冰  彭曦  刘世锋)

    (2005年10月14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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