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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表达的无形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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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表达了顽强不息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代表作昆曲和古琴艺术亦是如此。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把无形文化遗产分为5类:a、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媒介的语言;b、表演艺术;c、社会习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手工艺。考察这五类无形文化遗产,笔者认为,这5类无形文化遗产都是人类情感和动机的表达和表现形式。 由于环境和地域的不同,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也不同,所以不同的人群或共同体对同一情感或动机有着不同的表达,这些表达被继承并传承下来后,就形成了文化的多样性。 2、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人的表达 无形文化遗产作为一种表达,有的需要借助辅助工具进行表达,如古琴艺术,需要借助古琴来表达;有的不需要辅助工具来表达,如口头传统;有的需要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表达,如礼仪、节庆、习俗等;有的则是对客观世界认识的表达,如关于自然界的知识。无论哪种表达都具有两个基本的特征:一是可接受性,即这种表达能够被人或人群共同体所接受并传承,如果不能被接受和传承,也就不能成为无形文化遗产。二是目的性,作为情感或动机表达的无形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其所做出表达都是在追求某种物质上或精神上的满足。也正是可接受性和明确目的性才使得无形文化遗产能够被广泛地接受和传承。 目前,很多学者将人视为无形文化遗产的载体。从人与无形文化遗产的发生之初的关系看,无形文化遗产创造之初,人不是载体,是作为主体的创造;在无形文化遗产发生后,逐渐被人群或共同体接受,并演变为表达的传统,代代相传时,人是无形文化遗产的载体。 随着环境的变迁和人类认识的提高,当环境、资源、场所等条件有利于人类情感的表达和需求的满足时,无形文化遗产的“活态性”就表现出来,无形文化遗产便会得到创新,在创新过程中人占主体地位,对无形文化遗产的创新起着导向作用,这时人发挥的作用同无形文化遗产发生时的作用相同,依然表现为主体表达的创造。无形文化遗产能够得以传承是人对无形文化遗产带来的精神、利益不断地表达和追求的结果。 3、无形文化遗产的危机是表达的危机 无形文化遗产是人创造的,是对自身产生的情感或动机的表达,随着时代发展,人或人群共同体的生存环境在发生变化,资源、场所不断地改变,人群或共同体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当表达不能再引起共鸣时,表达失去存在的意义,其可接受性变小,目的性越来越不明晰,人们开始放弃旧有的表达或表现形式,寻求新的表达或表现形式,因此,无形文化遗产便面临生存的危机。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在强势的汉文化包围下逐渐放弃了自己民族特有的语言、生活、习俗等,其原有的表达或表达形式逐渐被其他表达或表现形式所取代,原有的表达出现了危机,其原有的无形文化遗产便面临存在危机。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一些少数民族也被卷入到市场经济的洪流中,普通话成为交流的工具,少数民族为了融入到大环境中来,离开了原来的环境、资源、场所,逐渐放弃了自己民族的语言、习俗等,其民族的无形文化遗产就面临生存的危机。 为了保护文化的多样性,联合国先后颁布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伊斯坦布尔宣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多个文件,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加入到了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成为世界各国家和民族共同的努力。由于人的能力有限,加之无形文化遗产过于繁杂,因此,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有选择的保护,要保护无形文化遗产中的“杰作”(masterpieces),即“具有特殊的价值,不循常规,无法以任何外在尺度衡量的文化表现形式,它传达着一个民族表现的自由和创造性的天才。” 目前关于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开展记忆工程,通过数字成像技术、录音录像技术、文字记录等方式,对无形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另一方式是鼓励传承,即培养“接班人”。 无形文化遗产是人或人群共同体情感或动机的一种表达,人在无形文化遗产的发生时是主体角色,在传承中是载体和主角,那么在保护中同样应该担当起主角,通过人的“接力”来实现无形文化遗产的“活保护”,而尽量不要采取“记忆工程”,把无形文化遗产变为“活化石”。社会各界应该尽量为处于危机中的无形文化遗产创造生存环境、提供资源和场所,挖掘无形文化遗产的功利和价值,让人们把它重新变成一种情感或动机的表达。加强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无形文化遗产的研究,努力发掘隐藏在无形文化遗产背后深层次的内涵,因为对无形文化遗产的研究实际上是对无形文化遗产的深层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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