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地铁和二环路等项目的建设,使旧城面貌开始发生较大变化 这一时期由于自然灾害及“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停止执行。随着人口的增长,为解决市民住房困难,建设了一批简易楼。这些简易楼高度都在10米以下,又独立分散插建在不同的街巷内,没有对北京旧城空间造成较大影响。但为了修建地铁和二环路,拆除了北京的内城和外城城墙,兴建了一批立体交叉桥。这些建设工程使北京旧城风貌、城市道路布局和城市轮廓线发生了较大变化。
近20年来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使旧城保护受到严重打击
近20年来,为了尽快把北京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房地产开发模式为主的旧城改造全面展开。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迫于加快改善旧城内居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北京房地产开发热潮迅速深入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城区的大规模改造客观上给北京旧城风貌带来了较大的冲击。据不完全统计,从1990年到1999年的10年间,北京累计开工建设危改小区150片,拆除危旧房屋436万平方米。从2000年到2002年,拆除危旧房屋443万平方米。北京的胡同以每年600条的速度消失,解放初全市共有3600余条胡同,现在保留下来的总数不超过1500条。根据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02年2月卫星影像技术提取的信息表明,除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主要文物建筑外,支撑北京旧城风貌的老胡同、四合院现在只占旧城总面积的14.14%,其中有一部分已列入近期的危改项目中。
照此速度发展,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除了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文物建筑及部分胡同能够保留下来外,其他地区的传统风貌很可能在短时期内就会消失。
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在实践与探索中,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逐渐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1982年,国务院公布北京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1993年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北京是著名的古都,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必须保护古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整体格局。”近几年来,北京市政府加大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一方面,加大保护经费的投入。自2000年起,北京市政府安排近6亿元专款用于文物修缮,除了对白塔寺、历代帝王庙、先农坛、圆明园、十三陵等重点文物加以修缮外,还对南中轴线、东皇城根遗址、明城墙遗址、永定门等体现古都城市轮廓的重要遗迹进行了整治和修复,使百余项文物建筑重现昔日风采。另一方面,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如相继制定了《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构建起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的保护规划格局。今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
北京市政府已批准了北京市文物局提出的“保用并举、恢复景观、成片整治、形成风貌”的工作思路,确定了整治“两线”景观,恢复“五区”风貌,重现京郊“六景”的实施方案。(整理: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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