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7日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做出批复(以下简称《总体规划》)。3月25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5月1日起施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从此有法可依。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古都风貌顾问组成员谢辰生。
记者:北京作为一座世人公认的历史文化名城,如何从名城保护的角度认识旧城区的价值和以前出现的不合理开发现象?
谢辰生:北京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上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这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份珍贵遗产。保护好并使之传于后代是我们这代人共同的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所说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主要是指旧城区。我们所说的整体保护主要指的也是旧城本身。《总体规划》有一章是专门关于旧城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我们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工作中从认识到实践的一个新发展。过去我们只是保护了一个点,那时大家对保护的认识和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比较局限在一个单体的保护上,比如:故宫、天坛、颐和园等。后来随着观念的发展,就提出要保护周围的环境,一个文物的产生跟环境是分不开的。环境的保护是本体保护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离开了环境,文物的本体价值也要削弱。只有把周围环境有效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