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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传承·弘扬·分享建立新的世界遗产伦理与管理体系

    保护,在守望与传承的同时适当地加以利用——其中欣赏、开展遗产旅游是最主要的利用形式。而既然遗产是历史和祖宗留下的,未来的人同样有权力面对这些遗产,同样需要与历史与祖先进行感情与理智的交流,因此,遗产保护必须坚持完整性与原真性的原则。

    二、评选《世界遗产》的目的何在?是为了开发和发展旅游业,还是为了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

    现代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人们习惯于将一切都当作资源看待。自然与文化遗产却是一种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资源,不同于一般的物品或商品:它们是独一无二的历史与文化载体,是地球与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它具有时代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特别是文化遗产还往往具有符号和象征的作用,与人类的文化感情、群体认同具有密切的联系。随着我国遗产事业的发展,这笔丰厚的遗产所具有的价值正逐步得到社会各方的广泛认同。

    当然,作为资源的遗产可以被利用,被消费,但是不能被破坏,更不能被“消费掉”。不是所有的资源都必须立即被开发、被利用。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同样必须遵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于遗产这类具有公共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与人类的历史与未来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特殊资源。然而,处于经济和社会大变革时期的中国,各种社会利益五花八门,因此,人们在处理遗产资源时所看中的价值实际上也是各不相同:专家学者着重其所具有的历史、科学价值,广大的老百姓更欣赏它们的艺术审美价值,而商人则注重其经济上的价值。几种不同的眼光一交织、一打量,遗产的形象也就成为一种神秘斯芬克斯(古代埃及传说中狮身人面的怪物),因而见仁见智,众所纷纭,遇到问题时对遗产的处理方式、遗产的命运也就各不相同。而一旦将短期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遗产的其他价值就必然被置之不顾,民族、国家和全人类以及子孙后代的共同利益就可以让位于某一小群体的一己之利。

    因此,加入《世界遗产公约》,通过世界遗产的申报和申报以后的相关工作,不仅是提高了遗产地的知名度,客观上可以为发展遗产旅游事业提供帮助,但更主要的是推广了遗产本身具有的价值和《世界遗产公约》所倡导的理念。我们可以将世界遗产的评选工作视为加入遗产事业的WTO——它既是一种荣誉,是在更广泛范围内对遗产价值的分享,更是对一种具有普世性的遗产理念、管理与保护准则以及价值体系的认同,是为了将我们对遗产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准。

    通过参与世界遗产的活动,可以使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和分享遗产的价值,参与保护遗产的行动。我认为应该将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为基础的世界遗产活动——包括评选活动,理解为一项综合性的遗产保护工程。其中,遗产的保护是核心,严格科学的管理是灵魂,遗产的价值分享与永续利用是目的。申请加入世界遗产名录是一个漫长而严格的过程:整治环境、准备材料、申报、检查验收、讨论、通过……。但是,加入了名录并不就是万事大吉,而是在一个更高的水准上继续保护和利用这一永恒的课题。世界遗产委员会虽然没有管理世界遗产的强有力的行政手段,但是世界遗产活动绝不像现在泛滥的许多评选活动那样只管出卖招牌而已。世界遗产委员会不但会时时跟踪监测入选遗产的状况,并且要求各缔约国切实建立健全保护遗产的法规和机构,定期向其报告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状况,包括蜕变、自然因素、工程建设、变更利用方式和易主等任何潜在的可能性破坏因素。如果这些可能不幸变成了现实,遗产将被列入濒危遗产名录,必须采取保护措施,改变持续破坏的现状,必要时甚至可以申请国际社会的援助。如果保护措施无效,遗产遭受实质性的毁坏,则可以将其除名,取消其世界遗产的资格。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与不在世界遗产名录之中,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是一个不断的保护、管理和持续地发挥遗产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确认与实现人与遗产应该具有的那种协调关系。保护和永续利用是千秋万代的大业,就像一场没有终点的接力赛,在哪一个环节上,接力棒都不能松手,否则,遗产没有管理好、保护好,前人所有的努力都将前功尽弃,何遑拿遗产来赚钱?

    因此,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分享世界遗产的盛名,同时就必须接受挑战,严格按照公约的精神和规矩办事,就必须切实提高对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水平,遵守活动的规则。当然最终的结果是遗产会受到更多人的关注,得到更好的保护,充分地发挥了综合效益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效益,使遗产的所在地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三、世界遗产的申报成功是保护的开始,然而从我国目前许多遗产地的现状来看,却往往成了破坏的开始。我国目前有很多世界遗产所在地经济十分落后,没有能力更好地保护这些世界遗产。有人提出通过市场化运作,发展旅游业来募集资金,从而达到保护世界遗产地目的。到底如何呢?

    成功申报世界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好事。屡屡申报成功,在我国掀起了世界遗产的热潮,世界遗产地往往成为旅游胜地,更多的遗产地加入到申报行列,据说现在进入候选名单排队的达到100多家。在这个热潮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即重申报,轻管理和保护。因此,申报时投入大笔资金进行遗产保护和环境整治,申报成功则往往变成了开发性破坏、建设性破坏的开始,遗产地原来长期形成的人与遗产的平衡关系立刻被打破了。

    究其原因,主要不是经济发达不发达的问题。很多地方申报世界遗产,出发点就是希望通过遗产搭台、经济唱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入选之后,知名度提高了,获得了一张响亮的名片,游客大量涌入,而相应的管理和维护没有跟上,有的甚至开发过度,带来很多问题,如:“水洗三孔”凸现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工作杂乱无章;周口店遗址维护欠佳,遗址博物馆门可罗雀;张家界、泰山等在景区人工建设过多,庐山、黄山景区甚至面临城市化压力,新建的人工景观和自然文化遗产景观不相协调……掠夺性开发、建设性破坏、权力部门出让遗产所有权和管理权、把遗产用地当作一般土地低价出租或者转让给开发企业、把国家遗产的“门票经营权”转让,甚至将整个景区交给公司管理,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所以,遗产保护主要不是资金问题,而是认识问题和定位问题。其实对于大多数遗产地的保护,需要支付的成本仅仅是放弃遗产所占土地开发带来的局部性眼前利益——不必投入什么人力物力——只要不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去触动它,改变它存在的环境,打破它千百年来和人与自然形成的平衡关系,它的价值就会存在和延续。

    当然,遗产作为特殊的资源应当合理的加以利用,应当进行适当的开发经营,但是如果希望依靠市场机制对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管理、经营进行配置,为保护和管理筹划资金,是不符合遗产这种特殊资源的品性的。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往往也是文化遗产的处境比较尴尬和危险的时期。因为,经历着经济高速增长的人们更倾向于藐视遗产的价值,在休养、知识、道德、家庭负担等水准都一样的情况下,体验着经济高速增长的人总会比没有体验着高速增长的人更加“目光短浅”(行为短期化),要求的时间贴现率更高。即便不是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由于未来人的市场缺席,他们的利益也总是倾向于被忽视,因为没有任何市场机制可以让未来世代的人口与现在世代的人口进行“讨价还价”的交换并决定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来配置这些原本属于“代际人口”的遗产资源。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说,完全用市场手段来配置遗产的开发与消费是不可行的——因为在所有的市场上,遗产的价值和市场定价总是容易倾向于被低估和轻视。

    所以,在目前处于过渡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很多人口头上十分重视遗产工作,热衷于开发、利用、参观,我们在遗产事业方面却面临着多重尴尬:一方面是遗产的价值在实质上、整体上被低估,大批遗产资源被破坏,另一方面是经营者的恶意炒作,哄抬某些具有市场需求的遗产的定价,热衷于对具有一定的门票价值的遗产资源进行竭泽而渔的开发和改造,垄断性地抬高本来属于社会和公众的遗产的门票价格以收回所谓的经营开发成本并牟取暴利,公众、当地人和未来人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被一再忽视。同时,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为获取规模性的“集结经济效益”,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往往会忽视这里成百上千年积累起来的文化遗产价值,大规模开发老城区,破坏城市的历史面貌,以未经验证、弊病丛生的“现代化”、新面貌博取所谓的政绩和眼前利益,为长远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这些情况正是经济学上著名的“科斯定理”视角下等价于“河流污染”、“工业噪音”或“不可再生性资源的开采”这类具有外部效果的经济学问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公共资源灾难”。因为有这种外部性,遗产背离了它的公共性和它应该具有的真正价值。

    当然,当市场原则已经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准则和运行机制,在提倡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遗产地的价值判断和定价乃至管理与运作的某些方面无法、也不必回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调节之手,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市场的力量在很多方面又是十分有限的,市场不能亵渎作为社会发展与人类持续生存之灵魂的文化与文化遗产。

    四、什么是我国世界遗产和风景区的最大威胁?如何持续、有效地保护世界遗产?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通过,我国1985年才加入,但是几乎年年都有新的遗产被列入名录,目前中国的世界遗产已达28处,仅次于意大利、西班牙而居世界第三,业已确立了世界遗产大国的地位,同时也确立了作为遗产观光大国的地位。这既有数千年丰厚的文化底蕴、文物古迹和自然奇观的客观基础,也表明我国的遗产保护和管理水平一直在大踏步地前进。

    但是,毋庸讳言,我国的遗产事业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中最大的威胁是对遗产地的掠夺性开发和建设性破坏,为了获取局部性的眼前利益,盲目改变遗产地的环境,打破它千百年来和人与自然结成的平衡关系,并由此带来不可逆转的灾难性后果。

    世界遗产不是终身制。有许多非常著名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地之所以不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还有许多遗产地之所以可以被不断地添加进名录,不是因为遗产本身的价值发生了什么变化,关键是人的认识发挥了变化,对其管理和保护的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整体环境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相反,如果已经入选的遗产地管理混乱,破坏严重,也可以被出示红牌,逐出名单。所以,高声誉也带来了高风险。

    我们必须纠正对世界遗产事业存在的上述片面性认识。入选世界遗产,说明对其价值的更普遍的确认,但是如果仅仅看到经济上的价值,仅仅将遗产地当作旅游资源,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恶果。

    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全面评估和认识遗产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全面长远地规划遗产地的保护与利用,以及如何建立完善科学的遗产管理体制,使保护与利用的规划切实得到实施。这已成为我国遗产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遗产地是历史、现在与未来的交叉点,是人与自然的结合部。遗产地的价值评估、保护、管理和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亟需整合相关部门的各种资源,在观念、法规、认识、操作等各个层面上协调行动,才有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应该尽快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建立与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方面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新的运行体制,以适应遗产事业的不断发展。

    总之,世界遗产不仅仅是一流的名胜古迹、响亮的名声以及由此而来的旅游经济效益。世界遗产也意味着全人类共同的财富;意味着一流的管理水平和保护措施;意味着对遗产价值在更大时空上的分享。或许我们可以自诩为现代人,我们要面向未来,但是不要忘记,我们不但是生活在文化的传统之中,在历史的延续中,甚至连我们自身——人类及其基因都是历史不断演化的产物,因此我们必须善待遗产,并在合理地利用这份遗产、这份资源与同行、与后代的交流、互动之中创造新的文化,缔造人类的明天。因此,应该提倡围绕遗产价值与遗产事业的更加广泛的对话和交流,从道德、观念、文化、规划、法律与市场等多重角度来设计全社会和未来人的遗产权利和价值分享机制,建立多元化、开放式、前瞻性的遗产利益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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