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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起 三孔 事件?

    到泾川时,宾馆已经盖起了三层,马上就要封顶了。“我当时真的欲哭无泪,都没力气发火了”,廖处长说,“没办法,只好再次协调”。协调得到的答复还是“马上认真研究”。

    这次的“认真研究”结果出人意料,另一起更加严重违反《文物保护法》的事件出笼了。1998年4月,泾川县政府没有经过任何上级文物管理部门批准,径自将国保单位南石窟移交县温泉开发区管委会,将省保单位王母宫石窟交给县旅游局,文物、编制、人员,所有一切一并移交。这样一来,原属县文化局的南石窟文管所和王母宫文管所两个文物单位就此不复存在。

    1998年9月,甘肃省文物局一位干部来泾川公干,获悉此事,立即向省局汇报。从此,省文物局来泾川协调工作又多了新的内容,好在宾馆的工程不知何故停下来了,但它仍然矗立在王母宫石窟前,丝毫没有拆除的迹象。

    协调未果,甘肃省文物局又两度致函泾川县政府,2000年2月17日“关于请做好你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函”称:“南石窟寺是经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母宫石窟是经省政府核定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它们的管理体制,须分别报请国务院、省政府和有关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你县未按程序申报,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体制,已违反了国家有关法规,请严肃对待,尽快予以纠正。”

    文件下发后,甘肃文物局长张珑、贾若楠两位副局长分别到泾川检查工作,严肃提出必须解决两个问题:必须理顺管理体制,文保单位必须交还文物部门管理;立即停止违章建筑,拆除建设中的宾馆。

    多次努力终于收到一定的效果,2000年4月13日,泾川县政府召开办公会议,决定将南石窟文管所、王母宫文管所交还文物部门管理。会议纪要称:“1998年以来,为了集中开发旅游产业,对南石窟和王母宫石窟管理题机制进行了适当调整,收到了较好开发效果”。但是,“鉴于文物管护方面争取支持等方面需要”,决定恢复两个石窟文管所原有管理体制,仍由县文化局负责管理。

    做出决定后,泾川县政府向甘肃省文物局复函通知,并提出由于财政困难,希望省文物局“在管护资金上给与大力支持”。省文物局对复函非常重视,马文治局长、张珑副局长分别批示,张珑副局长的批示耐人寻味:“请文物处密切关注南石窟、王母宫管理体制恢复之事,要了解清楚到底恢复了没有,怎么个恢复法。如果确实恢复了,请将南石窟、王母宫列入维修保护计划。在这两个文物点上,局里要给与特殊照顾,因为这是个典型,我们支持了就会产生好的效果,不然会有负面影响,让人家说我们只知道管,不关心修。”随后,两个石窟的维修立项,省文物局给泾川县拨款5万元,国保单位南石窟的维修项目还报到国家文物局,并已经由国家文物局立项。

    今年9月24日,马文治局长在陪同国家文物局郑欣淼副局长赴临夏、甘南视察工作后,专程绕道赶赴泾川,发现时至今日王母宫石窟仍然没有移交给文物部门!而宾馆则已全面竣工,只差内装修了。

    “这实在太令人气愤了!”马文治局长说,“我到的前一天,他们知道我来,才急急忙忙的要移交,宾馆进门处修了西王母回屋,把一个好端端的文保单位搞得乌烟瘴气,大搞封建迷信。据说宾馆是台湾信奉西王母的信徒投资的,当地老百姓对此意见极大,有人给我写信,说是搞这种事情的人简直就是二杆子。”

    马局长说,王母宫石窟与王母宫没有任何关系,以前离石窟很远的山上曾有一座王母宫,清末毁于战火,王母宫仅是个地名。现在无中生有,修建回屋、宾馆等封建迷信建筑,挤占石窟文物,这不是从台湾引进封建迷信吗?“这些台湾人如此胡来,恐怕在台湾也没有这样的自由吧?他们能在台湾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内胡搭乱建吗?到了大陆反而可以为所欲为,岂非咄咄怪事!”

    据悉,修建宾馆、改变体制两件事情都是由泾川县副县长刘映祺主持的,这位刘副县长曾任县博物馆馆长,县文化局局长。这种背景引起了记者的兴趣,一个文物系统出身的县长,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9月28日,记者从兰州动身前往泾川。甘肃河东地区山峦起伏,连绵不断。汽车在光秃秃的黄土山之间穿行,山上沟壑纵横,刚刚下过雨,雨水冲刷着黄土,汇成道道泥流,湍急前行。兰州距泾川350公里,山与山之间的狭长平原上坐落着一座座城市。因为下雨,山路泥泞,汽车足足开了5个多小时,才到达平凉。

    在平凉,记者向地区文化出版处张清宇处长了解情况。“这两件事情我们都很清楚”,张处长说。在王母宫石窟宾馆动工后的几天内,地区文化处就知道了消息,张处长到现场了解情况,向当时的地委副书记柳沛民作了汇报。柳书记很快赶到现场,提出严厉批评,后来又与主管此事的刘映祺副县长面谈多次,还拍了桌子。在一次地区干部会上,柳书记甚至气愤地说“干这种事情(修建宾馆)的人简直就是神经病患者”。而泾川改变两个文保单位管理体制的会议曾邀请张处长参加,张处长到会后才知道会议内容,在来不及制止的情况下,张处长退出会场以示抗议。提起刘映祺,张处长连连摇头,“这位刘县长,是我们甘肃全省惟一一位从文物部门提上来县长,可就是这位原来我们系统内部的人,对文物部门发动了一次摧毁性的战役。”

    到达泾川,天已经完全黑了。紧邻312国道距离县城不足一公里处,司机指着一处白色建筑告诉记者,这就是王母宫石窟前的宾馆。

    当晚住在招待所,记者借着打开水的机会问服务员是否知道王母宫石窟,服务员很惶惑,想了半天才回答说王母宫后边是有一个石窟。

    “王母宫离这里有多远?”

    “不远,一里多路。”

    “王母宫是新修的吗?”

    “是,县旅游局修的,台湾人给的钱。”

    “听说在王母宫石窟前面还修了一座宾馆?”

    “对,还没开始营业呢。”

    “那石窟可是文物呀,你觉得在那里修宾馆对文物保护有没有影响?”

    服务员迟疑片刻,“没什么影响吧。”

    据服务员说,台湾人在石窟的山顶上修了一座王母宫,而山脚下与宾馆连为一体的西王母回屋则是上山烧香的必经之路。烧香要买门票,本地人10块钱一张,外地人20块。每年3、7月有庙会,当地老百姓都去烧香。王母宫修建以前,人们在空地上烧香,不要钱。但是现在“更繁华了”。出钱的台湾人也来烧香,服务员说“台湾人特别虔诚,1997、1998年每年都要来好几次,每次都是十几个人,都住在我们招待所,今年台湾人没有来,去年只来了一次。他们统一穿-的衣服,每次来都要去烧香,烧香前要净身(记者问:‘你怎么知道?’服务员:‘因为我们这里洗澡的热水要提前烧’),天不亮就出去,排着队上车,手中还抱着王母的塑像。是县旅游局接待派车。每次在这儿住一两天就走。”

    由于省文物局已经提前联系,29日一大早刘映祺副县长就来到招待所。他坦率的态度出乎记者的预料。刘县长是研究西王母文化的专家,曾在大陆、台湾的不同杂志上发表过论述关于西王母传说历史、文化渊源的文章。刘县长先介绍了修建王母宫和石窟前宾馆(这是记者才知道该宾馆的名称为“王母宫御苑”)文化、历史背景。

    王母宫石窟在泾川原来的县志上被称为“大佛洞”,建于北魏永平2年,位于泾川县西回山脚下。在回山后山的山上原来曾有一座王母宫,从唐到清一直有记载,但是这座王母宫早已毁于清末同治年间的西北回民起义战火,如今片瓦不存。刘县长研究认为,泾川的这座回山就是西王母“诞生”的地方,是西王母的老家。90年代初,许多台湾人来大陆寻根访祖,其中一批西王母的信徒也来寻西王母的根。经过一番考察,他们认定根就在泾川回山。随后,泾川县组建“重修王母宫经理会”。1992年,一座新的王母宫在回山山顶建起来了,山下距石窟50米左右修建了“回屋”。

    而王母宫御苑——那座宾馆则是一位台湾信徒感受到“西王母的旨意”而修建的。随后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块“林年雄先生功德碑”,碑文称这位林先生是台湾某公司董事长,“信仰西王灵母,热爱祖国西王母历史文化”,曾率信众数次来泾川朝拜。“公元1995年8月7日,林先生再次赴泾时自言感受到西王灵母有无形旨意托付其身,却不能知具体内容,抵达泾川后,豁然会意到此无形旨意即为有形的建设西王母御苑,以供海内外赴泾拜谒西王母之信众下榻,遂倍感欣悦,极力与泾川县政府达成投资建设的协议,此举可谓承诺天意,功及后世”。碑文还说这位林先生为人至诚,“孝敬父母,严以子弟”,事业“如日东升”,“此项投资所获收益,用于当地贫困小学儿童的助学救济”,因此“特立此碑以彰其行”。碑文的落款是“泾川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全裕”,时间为1999年8月28日。

    刘映祺副县长的解释与碑文内容完全一致,只是更加详细。

    记者:“西王母御苑”宾馆一共投资多少,规模多大?

    刘:总投资250万,现已投入190万,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除建筑本身,水电、通讯、网络、电视等系统工程都已竣工,内装修也基本完工,只差家具、办公用品等的购置。

    记者:宾馆外墙距石窟崖体不足3米,距离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此近的地方修建宾馆事先有没有报批?这样的建筑对文物有没有影响?

    刘:这座宾馆的修建对文物本体没有任何的破坏和影响,只是改变了一下石窟周边的环境。石窟周边的环境并不是开凿石窟时的原貌,我当博物馆馆长、文化局局长的时候在石窟办公10多年,那是个烂摊子,破破烂烂,地也不平。修宾馆对石窟周边环境是一个治理,同时还搞了绿化,反而美化了环境。院墙也加高了,文物更加安全了。

    我们最大的失误就是在建设开始时没有向省文物局报批,开工后才想起来。但当时已经动工了,我们想这事事先没有汇报,现在再走程序,怕省文物局领导为难,说我们遇到问题往上推;另外我们也怕报上去了,文在省里久拖不决,无法开工,影响泾川的对外形象。

    记者:您知道《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吗?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施工,要经过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刘:这个我知道,我也是老文物工作者嘛。王母宫石窟的保护范围是我当文化局局长时亲自划定的,当时保护范围划的相当大,现在看来给自己找了不少麻烦(笑)。

    我们上这个项目是经过认真考虑的。文物要开发利用,利用的越好,保护的也越好。修王母宫、回屋和东王宫,以及修这个宾馆,主要是从旅游开发的角度去考虑。作为旅游资源,石窟过于单调。而且石窟佛像是属于佛教文化的,西王母属于道教,不修这些东西就无法吸引游客。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考虑再三,权衡利弊,最终认为利大于弊,县里决定还是上。何况这个项目还是个慈善工程,台商只收回投资的一半,余下所得利润要用于失学儿童的救济。

    记者:这个建筑地区、省里多次来人来函,要求停工拆除,县里为什么顶着不办?

    刘:刚才我讲了,这个事情利大于弊。省文物局的领导考虑的只是文物保护一方面的问题,我这个当县长的要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现在正值西部大开发,我们这个县引资非常不容易。通过这个项目,可以帮助我们引进外资。泾川是个穷县,今年财政收入计划是5400万,目前还有2000万的缺口。以前王母宫石窟一年的门票收入只有3000多元(县文化局李正林局长则说以前王母宫石窟一年的自身收入为2至3万元——记者注),文管所职工只发放75%的工资,现在一年门票收入10万元左右。另外,这个事情对祖国统一也有帮助,大批台湾同胞前来朝圣,是了解祖国的大好机会。

    如果拆除宾馆,县政府和台商有合同,一是影响不好,二来撕毁合同经济上的损失怎么办?所以我们想拖一拖,争取各级领导的理解。现在已经形成190万元的固定资产,恐怕拆也不是办法,我们还是尽量争取领导的理解。

    记者:这10万元收入怎样支配?

    刘: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发放,景区环境整治等方面。

    记者:有没有资助失学儿童?

    刘:目前还没有。

    记者:除了宾馆和王母宫庙宇之外,台商在泾川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投资?

    刘:没有。

    记者:1998到1999年宾馆的建设停工两年,为什么?

    刘:一是一部分群众有意见,二是当时资金没有到位。

    记者:就算一定要修这个宾馆,为什么要离石窟这么近?

    刘:当时我们也提出来过,但是台商的意见很坚决,他们有地理家,说这里的风水好,一定要修在这里。

    记者:地理家是不是就是风水先生?

    刘:我们叫风水先生,台湾人叫地理家。

    记者:不修在这里台湾人就不投资?

    刘:对。

    关于改变文保单位管理体制的事,刘映祺说文化上太穷,当时除了把两个石窟交出去,还把秦剧团、影剧院交给了自来水公司管理。刘县长认为任何事情都要发展,“没有发展就没有历史”,文化事业同样要开拓思路。王母宫石窟的移交工作主要是由于利益上的争执文化、旅游两个部门相持不下,所以才拖到现在。“马局长来后,我们已经全部移交给文化局了。”

    结束采访,刘县长陪同记者到王母宫石窟参观。新建的宾馆和回屋连成一体,把石窟严严实实的挡在身后。参观石窟必须从回屋出入,宾馆的后墙距离石窟山体2米左右。当时正赶上停电,石窟内漆黑一片,记者无缘一睹大佛风采。宾馆则富丽堂皇,在泾川这样一个西部县城算得上相当不错的建筑物了。“拆了真是可惜”,记者自语。“是可惜吧?”刘县长答话。

    可是,当初又何必盖呢?

    临行,刘映祺副县长再次表示县里已经认识到违章建筑违反了《文物保护法》,但是在事发过程中县主要领导班子换了4任,确实存在一些客观因素,“还是要争取领导的理解”。他说:“这年头,多做事,多讨气。”

    回兰州的路上,记者得知南石窟寺距县城只有10公里,就想去看看那里的旅游开发搞得怎么样,“不行,昨天刚下过雨,那条路车根本走不过去”,司机说。“路不好?”“一下雨就全是泥,上次我的车就陷在里面,人走路都困难。”

    后记

    王母宫石窟建于北魏永平2年,位于泾川县西回山,距县城1华里。石窟系方形中心柱窟,高10米,绕中心柱一周21米。窟外三层依山楼阁建筑。中心柱四面及窟壁三面刻石造像,大小佛龛22个,中心柱正面一尊座佛高4米,石胎泥塑,体态丰满,为唐代作品。1963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石窟寺建于北魏至唐,现存五窟。1号窟最具代表性,1988年1月13日被公布为第三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文物报200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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