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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在脚下,更在天上——也谈博物馆自收自支

       读了《中国文物报》两篇解读佛山市博物馆现象的文章后,也忍不住想说几句。因为笔者所在的虢国博物馆也是自收自支,深切体会到一个既不在旅游热点城市,又没有政府财力支持的博物馆,想靠门票收入来养活自己,谋求发展,是何其艰难。两位同行朋友的建议对我馆也有很大启发。他们都引用了《西游记》主题歌的一句歌词“路在脚下”回答了申小红先生“敢问路在何方”的提问。实际上,唐僧师徒之所以每次能逢凶化吉,战胜妖魔,取经成功,都在关键时刻得到天上的诸路神仙、菩萨的帮助。佛山市博物馆每年900万元的收入是坚持“路在脚下”,靠全体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换来的。然而,由于没有天上各路贵人相助,仍显得“囊中羞涩,捉襟见肘”,只好“望馆兴叹,望馆心痛”。因此,笔者认为作为公益性的博物馆要发展,不仅路在脚下,更重要的是路在天上。
      一、博物馆的自收自支有悖于现行的国家政策和文物法律法规,必须得到纠正。自收自支实际上就是企事不分,企业管理事业的运作方式。2001年7月,文化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的通知》指出:“当前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部门的社会公益性质,由企业(公司)管理或领导。”新颁布的《文物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应当实行“五纳入”原则,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应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新颁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博物馆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文化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都进一步指出国家兴办的博物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事业体制,在体制改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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