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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在自己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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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只是保护,而不加以合理利用,那怎么能体现它的价值所在?合理利用可以使文物得以更好地保护,从而成为人们了解历史与文化信息的载体,成为人们精神上的无形资产。利用与保护同等重要,“酒香也怕巷子深”,我们需做好“包装”和“推介”工作。 实现自身发展,其次应练好“内功”。文博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一把手”的支持,有人戏称“一把手是第一生产力”,但只是一味地依赖政府支持是远远不够的。 在博物馆工作中,一些同志习惯了“要政策”、“要经费”的思路,当然这无可厚非,但往往问题不可能得到及时解决,如果延误了最佳保护时机,还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形势的紧迫性更需要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不能等、靠、要,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如果在保护的基础上把文物资源的内涵和部分外延发掘出来,将其价值展示出来,公众在了解、认知的过程中会逐步增加文物的社会价值,同时又为文物资源的进一步开发与文物内涵的深入挖掘创造条件,实现良性循环,从而实现有效保护和主动保护的目的。 馆舍不够,可通过制作展板集中宣传,通过电视、报纸或网络把文物的价值“广而告之”,国内许多网络博物馆的出现,不也是博物馆存在的另一种形式吗? 文物的价值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得以推介,国内许多博物馆已深刻认识到文物开发利用的重要性,诸如,举办商业性巡回展览,兴办文物复制或仿制品工厂,开展对外书画装裱业务,开展对外文物鉴定业务等。 2004年5月,郑州市管文物窗口单位对社会所有人员全部免费开放,同时增加经营项目,拓宽创收渠道,不仅收入没有减少,反而有大幅度地增加。长春文庙在政府给编制、经费时,做出了否定的回答。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实现自身发展,应争取社会支持。博物馆是服务于社会的,其发展也要寻求社会的支持。我们应抓住各种机遇,挖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募捐、赞助活动,补充开展博物馆业务的经费。国外的一些经验可供借鉴,如美国艺术博物馆每年活动经费的30%为企业和私人赞助,其中私人捐款占总数的80%。围绕博物馆这一阵地举办企业家沙龙,开展各种活动,向他们介绍博物馆,宣传传统文化,在潜移默化中让他们了解博物馆,宣传博物馆、支持博物馆,共建博物馆。 社会力量是不容忽视的,文化事业与企业的联姻有许多成功的范例,经常出现“双赢”或“多赢”的成效。例如:郑州博物馆在陈展经费短缺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工作,先后有八家房地产企业捐助400余万元,博物馆则为其树碑致谢,在每个展厅为其冠名并利用多媒体播放该企业的介绍,企业得到了广告宣传,博物馆也得到了有力的支持,缓解了经费压力。 笔者认为,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文物历史文化资源,符合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在保护的基础上利用,以便能更好地进行保护,二者紧密相连,相得益彰。我们需更新观念,利用自身优势,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文物的价值和博物馆的作用凸现出来,引导地方政府投入文物、博物馆建设的信心,把文博事业做大做强,才能真正发挥博物馆应有的作用。 2006.9.15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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