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第一次明确提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分类发展的概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要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在新的形势下,文化行业已经不是以往那种单一事业性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做到“两手抓”、“两加强”,即:一手抓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加强政府对文化公益事业的扶持力度;一手抓经营性的文化产业,加强市场机制对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这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博物馆来说,已经明确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发展文化产业,怎样开办文化产业,如何处理事业和产业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重视和思考的问题。
(一)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指不能实行产业化和非盈利的文化成分,主要是为公众服务。而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行业。虽然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必须努力通过市场实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经济价值。博物馆的性质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搞好文物的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和研究宣传工作。因此,发展博物馆事业,主要靠政府扶持、社会赞助,并通过深化内部改革、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要,在提高国民素质方面进一步发挥独特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博物馆只能依靠政府增加投入,不能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应该通过自己所掌握的藏品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