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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展览形式设计依据和管理要求


        展览内容策划、形式设计和制作布展,是博物馆展览工程的三个核心环节,三者相互关联,互相影响,共同主导着博物馆展览的水准和质量。多年来,在各地博物馆展览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中,我们感到形式设计环节普遍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展览建设方往往意识不到应该为形式设计机构提供哪些设计条件和依据。这就造成展览形式设计机构往往不能及时从展览建设方得到它们应该得到的完整的设计依据,要么展览内容文本不完善、未定甚至没有,要么展品目录不完整甚至没有,要么各类与建筑、电器、安防和消防有关的图纸不齐全。
     
        二是展览建设方不清楚展览形式设计的具体任务和内容是什么,该提出哪些管理要求。由于展览建设方对形式设计提不出具体的内容和明确的规范要求,这就造成各展览形式设计机构提供给展览建设方的形式设计文件的内容、范围、图纸规格、设计程度和数量等也不尽相同,使展览建设方无所适从,无法进行性价比判断。
     
        如此,就容易产生一系列不利的影响:一是对形式设计控制不力,严重影响博物馆展览制作工艺的严肃性、技术的可靠性、造价的合理性;二是在形式设计方案评审或优选中,因为各家形式设计方案不完全在一个类比平台上,难以公平区分方案优劣和性价比;三是当展览形式设计和施工分开的情况下,展览建设方、形式设计方和制作施工方三者之间很容易因规范和责任不清造成矛盾。这些问题造成的必然后果是严重影响博物馆展览工程的实施和展览的质量和水准。
     
        因此,为了加强博物馆展览形式设计的监督管理,保障展览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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