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地博物馆展览工程项目的委托方式上,普遍采用的模式是按照建筑装饰工程的招标方式。即展览建设方在展览工程的报名条件、资质认定、业绩考察、施工监理、决算和审计等的管理上往往套用建筑装潢的管理方式。显然这种套用建筑装饰工程的委托方式是存在种种弊端的。按这种工程委托方式,入围和中标的单位常常是一般的建筑装潢企业,或是被迫挂靠建筑装潢企业的博物馆专业布展公司。如果是前者来承担博物馆展览工程,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因为它们不懂博物馆展览的特点和制作规律,往往会把博物馆展览当作一般装潢工程和商业会展处理,结果搞出不伦不类的展览来。如果是后者来承担博物馆展览工程,虽然可能做好博物馆的展览,但也容易造成种种问题:或因为要协调总包和分包的问题无谓地增加了甲方的管理难度,或因为资金的多重转账影响到资金的及时到位并由此影响工程的进度,或因为以建筑装潢性质来进行博物馆展览工程的决算造成甲乙双方在工程取费上的分歧。此外,由于博物馆展览工程业绩被挂靠的建筑装潢企业占有,容易给其竞投另一个博物馆展览工程项目提供“合法”的业绩,从而影响下一个博物馆展览工程的质量。
本人曾做过这样的比喻:将博物馆展览工程等同于建筑装饰工程,无异于请兽医为人治病!博物馆展览工程是以历史文化和学术研究为基础,陈列设备技术为平台,辅助艺术形式为突破,高度综合的、专业性很强的艺术创作活动,和普通装饰、商业会展项目以及其他公共建设项目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承担博物馆展览工程的企业必须对展览的内容方案有一个再创作的过程,即在展览的主题、思想、内容及展览特定空间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形象思维,对展品资料进行取舍、补充、加工和组合,塑造出能准确、鲜明地表达展览主题思想和内容的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