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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物论(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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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博物馆物的价值论 一般公认博物馆物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但是博物馆物的价值是哪里来的,博物馆理论界的认识是不一致的。1994年国际博协博物馆学委员会年会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马丁·施尔(MartinScharer)认为博物馆物的意义是博物馆赋予的。冯·门施虽不完全同意这一说法,但他认为从一般物品到博物馆物是经过博物馆选择的,这个过程被称为博物馆化。西方博物馆学家一般都同意博物馆化这个过程和这个概念。我则认为博物馆物的意义(价值)是固有的,不过是潜在着的。博物馆不是赋予它而是发现它。博物馆物的价值的实现是价值的客观存在与主观认识统一的结果。类似的争论在别处也发生过。挪威文物局副局长、遗产保护专家达格·梅克勒布斯特(Dag Myklebust)对我说,假如挪威海边发现了一堆船板,如果我们证实了它是早期海盗船遗骸,它的历史价值就成立了;如果没有人发现它是海盗船遗骸,那它永远是一堆垃圾。我争辩说,如果它就是堆垃圾,你是不可能发现它是海盗船的,你之所以能发现它是海盗船就是因为它原来就是海盗船,海盗船的历史价值是固有的,即使是碎片它仍然是海盗船的碎片而不是垃圾。当然这种争论是不会有结果的,他说我们是站在两端看问题。事实上,这种争论源于哲学界关于价值是本体范畴还是关系范畴之争。我认为一般来说主客体之间是关系范畴,但博物馆物的价值也是一种本体范畴,因博物馆物有其价值特性。我在《中国博物馆的哲学》论文中提出的博物馆物的四种文化价值,即证史价值、知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就是博物馆物本体固有的价值,是蕴涵在博物馆物特有的认识过程、知识过程和情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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