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有哪些令人惊醒的教训?有什么有效的经验?这些基本上没有引起决策者们的高度重视,也设有做过全面仔细的调查。心底无数,情况不明,当然就谈不上对策的研究、工作的跟进和情况的改善了。
加强馆藏文物防自然力损坏的工作延误不得,我们只有一步步实实在在地做下去,别无选择,也没有捷径可走。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学习宣传 对于博物馆及其它文物收藏单位的从业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保管人员和经常接触文物的职工,有必要进行一次文保护知识的再学习、再教育。主要内容是:1、文物保护基础。包括藏品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藏品的质变机理、藏品的保存环境、各类藏品的成份结构及对抗自然损坏的预防措施、保护技术、保养方法等等。对于只有文科学历的职工,还需要补充一些自然科学基础以及计算机、仪器仪表等知识。2、文物保护法规,尤其是防自然损坏的有关规定,包括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法律、制度、标准、规范等。养成遵章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3、职业道德。法治和德治是赖以安邦兴业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是文博行业一件十分重要迫切的基础工作,需要着力来做。当前学习的重点是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国家文物局制定的《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也要认真学习,并且有必要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修订完善这个文件。国际博物馆协会14次大会通过的、国际普遍认可的《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也应列入学习范围。在我国文博事业的发展进程中,有许许多多热爱文物,安于孤寂,淡泊名利,一辈子甘当文物守护神的同行人,他们的事迹可圈可点。全行业都要倡导以他们为楷模,继承和发扬这种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美德。
结合工作实际,加大防自然损坏的宣传力度。发文件,作报告,写文章,发信息,都要兼顾防人为破坏和防自然损坏两个方面,不仅要从道理上讲清楚,还要从实践上说明白,通过解剖案例、推广典型、检查评比、实施奖惩等方法把问题讲到位。
法规制度 《文物保护法》强调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设施”。这“国家有关规定”到底是些什么?细查起来可以发现,关于防自然损坏方面的规定大致是两类情况。一是数量少,不完备,而且内容笼统,难以操作。如《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和《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各仅有一两条原则性的条文,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及《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等都只是防人为破坏的规定。二是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如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各地只是参考而已。甚至有些标准在文博界也鲜为人知,如国家文物局和建科院物理所共同编制的《博物馆照明设计标准》便是如此。
为了使《文物保护法》落到实处,需要跟进出台一批防自然损坏的相关配套法规。如在即将修订或新颁的关于博物馆管理、博物馆藏品管理、博物馆登记等规章中强化、细化、增补防自然损坏的内容。参照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制订有效可行的博物馆环境和文物存放环境的质量标准,提出控制环境的分类、分级指标。并把博物馆利用古旧建筑、文物藏品检测、库房管理细则、库房及展厅设备等文件的制定列入计划,抓紧进行。所有这些法规制度,都必须强化其权威性和强制性,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办法,严格对违规责任的追究。
藏品检测 自然环境中,馆藏文物的衰老损毁,一般都会经历一个渐变的过程,在注意监控和保养的条件下,变化的过程会缓慢有序地进行,这是正常的、允许的。由于人为的过失,玩忽职守,违规操作,疏于监测和保养,这个衰变过程会明显加快乃至出现恶性毁坏,那就是保管者的责任了。这里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建立一套检测制度和方法,对藏品本身及其环境实施动态检测和及时记录。缺少这样的检测和纪录,就难以判明馆藏品受损的原因和采取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也不易确定事故的责任,当事人可以推诿否认,这也是一些文物收藏单位的负责人对自然损坏持漫不经心态度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建立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馆藏文物检测制度和办法,乃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当务之急。
建立这样的藏品检测机制,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如根据馆藏的类型、级别、现状,确定不同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周期;直观检测和仪表检测的结合使用;检测信息的纪录和储存;检测记录的呈报、处置;无损伤检测的保障;快捷方便检测的实现;通用检测设备的选用和特殊检测设备的研制;检测人员的培训等,这些都需要组织研究和论证,把馆藏文物动态检测机制运作起来。
馆舍建筑 博物馆建筑是博物馆文化的一个载体,馆舍是博物馆的必备条件,是一种特殊的专用建筑。博物馆建筑中的藏品库、陈列厅、修复室等是馆藏文物的第一道安全屏障。它不仅要求具有防偷盗、抢劫和防火灾、洪涝、地震、雷击、飓风等突发性灾害的作用,还要具备防止因气候变化、空气污染、光线幅射、生物危害等自然因素而造成馆藏损坏的功能。
目前我国博物馆建筑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建,从选址到设计到施工,一切从头做起。另一类是利用现成古旧建筑,按照博物馆功能进行改造装修。新建可以充分体现建设单位的意愿,比较合用,但投入资金较多。利用古旧建筑可以节省基建投入、土地资源和建设周期,也可以体现地方的文化特色,但适用性较差,不能完全满足博物馆的功能要求。
为了规范新建博物馆的设计,我国于1991年出台了一部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对博物馆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它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缺乏权威性。当事的建设单位对它并不在意,可执行亦可不执行。一些不规范的博物馆建筑仍然随处可见,贻患多多。二是上述规范发布后的这十几年来,各地相继兴建了一大批新馆,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成功亮点,也留下不少遗憾的败笔。十多年的建设实践,为我国博物馆建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在相关的学术研究方面也有新的收获。业内人士企盼尽早能有一部权威、适用的新的《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出台。
建一座博物馆要有相当数量的投资,我们必须建一座达标一座,宁可不建,也马虎不得。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能提倡县县都建博物馆。利用古旧建筑办馆,不可拿来就用,要按照博物馆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改造。目前都是各行其事,问题不少。需要立一个规矩,搞一个有关的管理办法,按章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予登记。这类博物馆的藏品库房,原则上应该新建,以木构件为主的古旧建筑很难满足对藏品实行安全保管的诸多条件。
设备仪器 一、藏品存放器具。可分为库房保管器具和展厅展示器具两大类。它是由一个个人工容器组成的小环境系统,是馆藏文物的第二道安全屏障。其基本类型有柜、橱、箱、台、架、囊、匣和内部运输器具等。由于藏品展品的质地、体积、重量、造型的差异和对环境要求的不同,这些器具的材料、结构、式样、大小以及门锁、积木、衬垫等也是多种多样的,大致可分为通用型和特异型两种。安全牢固、技术先进、经济适用、操作方便是我们永远的追求。中国博物馆学会和相关的制造企业为此曾做过许多研制和推广工作,但多是零打碎敲,不成气候。继续倡导和组织这方面的专题研究和对成熟产品的推介是必要的。二、安全防护设备。包括防火、防盗、防雷装置,空气调节系统,通风、防潮、增湿、防虫、防幅射设备,照明器具以及消毒室等。分别归属于建筑安全设备和库房、展厅室内保护设备。这些设备品种、型号多样,技术含量高,产品升级换代的频率快。对于文物收藏单位来说,重要的是严格筛选那些适合自身特点和需求的产品。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博物馆,各馆藏品类型、藏品数量、藏品级别的差异,对设备的要求也是不完全一样的。因此,馆际之间经常交流信息、交流经验和管理部门的及时指导都很重要。三、检测仪表。是指用于藏品测量和藏品结构、环境质量、空气成分、生物污染、光线幅射等方面检测的仪器、仪表含材料、试剂以及检测结果的文字、图象的记录、拍摄、输入、储存设备。藏品检测是进行保护的基础和前提。由于文物的特殊性,无损伤是检测的基本要求。多数中小型博物馆配置品类齐全的,尤其是一些大型专用仪器是困难的,也是不必要的,能在一个省或一个大区的范围内重点建成一所覆盖全境的文物检测中心就可以了。然而一些常用必备的仪器仪表,如电子显微镜、红外测量仪、电子秤、低照度摄像机、温、湿度计以及计算机等,则是需要争取配置的。还应逐步配备起由电脑控制的快速综合测量和投影视图拍摄及有关输入、储存设备。为此,制订一个《馆藏文物常用检测仪表要览》,分类、分级提出配置指导意见,对于馆藏文物的保护是会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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