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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完备的藏品总帐是杜绝藏品流失的关键环节

    前不久,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文物保护法立法论证会上,议及建立馆藏文物档案是博物馆进行馆际借用和馆际交换藏品的前提,这是很重要的,有进一步阐述之必要。

    实际上建立准确的、完备的藏品档案是博物馆保护与运转藏品的基础。其中建立完备的藏品总帐是保护藏品、杜绝藏品流失的关键环节。一般地说,物品入藏博物馆要经过法律程序和科学整理程序,这两程序又是交叉的,其流程为原始登记、鉴定、总登记帐。原始登记(入馆凭证也称登记表和原始登记帐也称流水账)是法律程序的开始,是作为建立正式藏品帐的法律依据。鉴定是对入藏品进行科学整理程序的重要开端,也是科学编目的依据。藏品总登记帐是馆藏文物正式的法律文本,视为财产帐。西方国家称为藏品清单,意思是一样的。从程序上说,文物一进馆,博物馆就承担了保护它的法律责任,及至进入总登记帐后,文物就成了正式的馆藏品,从而决定了它作为馆藏品的法律上的身分,要处置它就要按法定程序进行。《国际博协职业道德准则》(准法律)对列入藏品清单的藏品的处置权作了非常细致的规定。要考虑到藏品处置富有“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以及博物馆在藏品保护方面所负担的公众信任”,因此在处置藏品上是很精心维护博物馆形象的,并按照有关处置权依法剔除文物的。

    我国的实际情况比较糟。虽然早在1986年文化部就颁布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早在1964年国家文物局就印制了统一的总登记帐格式,多年来不断地进行专业培训,但这一工作至今做得并不好。许多博物馆至今未建立藏品总帐,有的以流水账代替,有的以分类账代替。有些顶级大馆号称馆藏多少多少万件,实际上相当大部分还在总登记帐外。如果没有进入总帐,藏品的身份没有到位怎么能得到保护呢?我亲眼看到有的省馆建国初期征集到的社建文物至今没有开箱!总帐外文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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