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以来,《中国文物报》特辟专栏,开展了关于“发展博物馆文化”的讨论,这为广大读者学习、研究博物馆文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园地。讨论中,不乏真知灼见,有很大的启发性;还有经验交流,颇具操作性。将讨论深入开展下去,必将对博物馆建设,有很大的助益。但笔者在研读某些讨论文章时,也发现些微不足,如某些概念就不够清晰。这虽然瑕不掩瑜,但琢玉的师傅总希望把玉琢得更完美一些为好。因此,笔者提点建议,供“师傅们”参考。
一、什么是博物馆文化
文化的概念、内涵很复杂,人言言殊。文化的历史很长,大概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文化。文化内容很丰富,有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之分。总的说来,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是从实践中获得的,并在实践中创造,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大类。
那么,什么是博物馆文化﹖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什么是博物馆。在谈及这个问题时,许多人都引用国际博协第16届大会通过的《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第二条的定义:“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盈利的永久性机构,并向大众开放,它为研究、教育、欣赏之目的而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证。”
这个定义规定了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其基础就在于博物馆的功能是“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证。”这里说的“物证”,当然是物质形态的东西,作为人类的物证,它包括人类创造的物质文化也包括人类创造的精神文化的物质载体。作为人类环境的物证,就是自然标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