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建博物馆的使命与定位 |
 |
|
|
目前我国正在掀起建国以来第三次筹建新的博物馆的热潮,使人感到振奋与自豪。但是,正如国际博协章程中所说的:博物馆是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营利的常设(或译为永久性)机构,除非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是不能轻易设立或撤销的。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国家制定的博物馆法,但国外建立新馆的法律条文及经验,还是可以作为借鉴和参考的,那就是认识并明确新建博物馆的使命与定位。
顾名思义,建立新馆必须一方面征集、收购“博物”(藏品),一方面筹建新的博物馆建筑,这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根据国内外建立新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更重要的是:要在新馆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一批有经验的博物馆学家、教育学家、社会学家、科学传播学家反复论证、评估新馆的“使命”(mission)与定位(positioning)。国外许多 国家的博物馆法中都明文规定:在上报有关机构申请批准建立新馆时必须有“使命陈述”的内容。“使命”是指新馆的类型、性质、目的和任务。为了不使新建的博物馆与国内、国外,特别是相临地区同类博物馆在内容上重复和抄袭,陈述中必须说明新馆与国内外同类博物馆的显著区别与特色,这就涉及新馆的业务内容、观众对象、新馆建成后能给观众带来什么好处(社会效益)、新馆建成后的预期效果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此外还有建立新馆面临的财政状况、新馆的建筑、设备、博物馆各类人员的状况,社会资源的可利用状况,以便说明能够完成使命的各种条件。例如日本国在建立一个新馆时,必须先由博物馆学家、社会学家进行社会调查,内容包括把新馆建立在何处的理由(日本不少的县立博物馆都不在县政府的所在地),临近地区同类博物馆的业务内容、新馆与它们的区别,这个新馆建成后能否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及居民中间,新馆的规模、如何收集藏品、开展教育活动等等,所以当我们去日本参观博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