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物质都时刻和它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着,这种作用往往以物质的交换或转移等方式表现出来直至这种交换或转移达到平衡为止。因此,周围环境变化也必将导致物质的运动形态产生变化。具体到考古出土的文物来说,其所处环境一般都经历了制作环境、埋藏环境和出土环境三种状态;即从制作环境的地上状态到埋藏环境的地下状态,再从地下埋藏状态到发掘出土状态。当文物发掘出土后,文物的保存环境则由地下状态过渡到地上状态,此时地上保存环境和地下状态相比其变化主要体现在:光线、不断变化的湿度、包含有氧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其他酸性气体的空气等。随着保存环境的改变,在出土文物与地上环境建立新的平衡的过程中,这些文物大都会伴随产生一些损害,某些情况下,这些病害发展很快,以至于在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现场保护的情况下,有些文物甚至来不及送入保护实验室就很快消失了。因此,做好文物的现场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文物工作者的重视。
做好文物的现场保护,首先应正确理解文物出土时的保存状况、保存条件以及在出土后地面保存环境的变化,从影响文物的外部环境和文物的自身因素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对文物所处环境的控制如控湿、控温、避光等,营造出有利于文物保护的与原有埋藏环境相近的保存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各种保护手段如渗透加固、表面封护等提高文物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降低保存环境的变化对文物造成的危害。
文物的埋藏环境根据其含水量的多少可以分为三类:饱水环境、潮湿环境和干燥环境。现场出土文物从质地上讲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有机质文物如竹木质文物、骨角质文物(象牙制品)、纸张、纺织品、皮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