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文物局公布了《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11月24日本报予以刊发)。《“十一五”规划》以“远近结合、规划发展”;“队伍建设,优先发展”;“继承传统,弘扬发展”;“基础支撑,应用推广”;“前瞻研究,适度超前”;“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对外开放,合作共进”;“推行标准,规范管理”;“绩效评价,奖励引导”等为原则,制定了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科技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行业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十一五”期间以“6项计划、5大专项、1个平台”为代表的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工作主要任务。目标的实现、任务的完成,需要各地领导的支持,需要广大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脚踏实地的工作。为了宣传《“十一五”规划》,学习《“十一五”规划》,贯彻《“十一五”规划》,本报特约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畅谈对《“十一五”规划》的认识,分两期刊发,敬请关注。
2006年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实现了“开门红”。11月7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这是建国57年来,国家组织编制并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发展的“五年”规划,它对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的方向与任务,确定“十一五”期间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工作的重点,切实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进步与创新,全面支撑和引领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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