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中国文物研究所已经提出了新阶段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力争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推进建立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工作,以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中心,以文化遗产保护重点科研课题和重大工程项目为载体,以人才培养为基础,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切实在以下几个领域中发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
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广泛吸收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先进理论和研究成果,针对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开展基础理论和战略规划的研究,为国家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提供理论支持。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一级品的档案资料建设任务,进行我国文化遗产的调查、登录与评估的研究,以及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在我国文化遗产学科建设和价值评估体系中发挥平台作用。
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针对各类重要文化遗产的保存状况,开展健康、风险及其趋势的基础研究。进行科学调查、监测、测试、分析与安全评定,承担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大和综合科研项目,为政府保护文化遗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健康与风险评定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以工程技术科学为基础,有机结合现代技术与传统技术,针对各类重要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创新的研究。承担我国重要文化遗产保护、维修(修复)和展示关键技术的研发任务,进行规划的编制、方案的设计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技术体系中发挥引领作用。
利用系统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教学资源优势,建设规范系统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维修(修复)培训基地。进行各类文化遗产保护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以及保护维修(修复)专业技术、工程技术监理和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承担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维修(修复)和展示的专业人员培训教育任务。
搭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中心平台,通过项目合作与高级学者的交流互访,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组织完成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项目,承担政府委托的对外援助工程技术项目。
中国文物研究所将以《“十一五”规划》的发布为契机,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水平为目标,创建“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科研院所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2006.12.8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