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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文物保护修复原则及理念的发展嬗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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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及新工具、新材料在文物保护领域的应用,证明了那些锈蚀物由有害锈和无害锈组成,且锈的有害和无害是相对的,在一定环境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无害锈也会变为有害锈,会对文物产生新的破坏。 用机械方法所去掉的只是“宝石锈” 层(意指器物在制作后表面形成的一层封闭的且较为稳定的氧化铜或氧化亚铜层,也称为器物的“原始表面”,为无害锈层)上的污渍和浮锈,这时器物的颜色除非因为是鎏金而绝非为人们难以接受的“金灿灿”或“光亮如新”,或像秃子的光头——“锃亮”,大多会呈现如深绿或棕灰黑色——氧化后的青铜器本色;对于文物“新”与“旧”的看法,取决于对修复原则思考的角度问题,所谓的“保持原貌”即要保持文物制造时的原貌,所谓的“新”也绝非“外行人”所想像的在器物表面乱刮一气,直至漏出“金属基体”,也并非把和锈蚀物黏结在一起的其他材质的残片如纺织品、皮质、漆木器或者粮食等痕迹一一除去,而是保留下这些重要的历史信息(即不除去这部分的锈层)。 人们逐渐认识到“原始表面”是每件文物和艺术品向世人展示其历史性、艺术性、美学等特征的载体。因为大部分金属文物在制作时,“原始表面”层都留有制造工艺的痕迹和特征,或有刻铭,或鎏金、鎏银,错金、错银,镶嵌等等,文物本身的这些“精美的闪光点”只有在剔除完锈蚀物之后才能昭然若世;而且通过“第二次考古发掘”所获取的新信息,无疑会深化考古学研究的内容,丰富考古学研究的领域,为古代工艺史的研究提供鲜活的资料;如果只是一味为了保持那些斑驳绿锈而拒绝揭示器物提供给后人丰富的考古学、工艺学研究的新信息,并不是科学的做法。用化学和电化学的方法处理文物会使药品腐蚀破坏文物的原始表面,也可能会使器物表面上的工艺痕迹消失殆尽,并产生变色等潜在危害。因此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德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慢慢地接受了这一新的文物修复原则,并在各博物馆、职业培训学校里传授给学生。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大概念,它的保护原则不能一概而论。从德国考古出土金属文物修复保护方法及原则的发展历史,可以窥见其他材质文物的修复保护原则也经历了一个激烈争论、曲折嬗变的过程。如陶器、玻璃器、古代油画和雕塑、木质文物、版画、壁画、石质文物、纺织品和皮质文物、古代墓葬和大型遗址等等,它们的保护原则和理念都遵循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准则,但同时又保持每个领域的独特性:即尽可能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美学的信息及全部价值,并使其材料本体不受到伤害。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古代历史不可替代的见证物,同时也作为每个国家、地区历史文化延续的载体,展示着每个民族的智慧结晶和多样性,它的保护和长久保存是每个国家的共同利益和目标。这一科学、理性的保护理念和原则已融入德国政府的施政方针和策略中,也渗入到普通国民的日常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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