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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长城保护的几点思考

    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此,就造成了90%以上的长城处于管理的“真空”现状。实际上,要改变这种现状,并不需要太大的投入。河北抚宁县设立了18名长城保护员,划定每个人的保护地段,并根据其表现与保护长城的实效,每人每年得到500~1000元不等的奖励,对长城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第三,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长城保护的关系。长城是人类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破坏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长城不能再为经济建设让路,相反,经济建设应该为长城让路。在修路、建厂、开矿、城市建设、水利开发过程中,要首先考虑长城的安全。这就需要,一方面提高整个长城的保护级别,将所有长城纳入到保护范围之内;另一方面,要提高人们的认识,人们往往认为,长城长万里,不单仅此一段,有多者不足惜的感觉。我们在黄土高原上调查时,所走的道路就建在明长城左右,道路不时在长城墙体上穿来穿去,有的路段就以长城为基础,将完整的长城分割成一截一截的断垣,再加上雨水冲刷而造成的坍塌,可以说此段长城是七零八落,体无完肤。
    第四,正确处理好文化建设与长城保护的关系。长城的破坏不仅存在于人们的经济活动中,近年来,旅游开发及修复不当,造成破坏长城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有些是因为对长城的无知造成的,有些则是因为认识上的偏差所致。在无意甚至是保护长城的美意当中,人们对长城造成了永久的伤害和不可逆转的破坏,这是尤为令人痛心的。山西省右玉县杀虎口就是二人台中“哥哥走西口,小妹妹实难留”的“西口”。在此有明清时期的小石桥“通顺桥”、黑石古道“敞路坡”、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修建的杀虎堡及其南部的明清石桥“广义桥”。本来,这是一处既有众多文化遗存,又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历史遗迹,长城、关门、道路、桥梁、城堡连为一体,保存比较完好,全国罕见。如果开发得当,是一处独特的古代文化景观,其他地方无法与之比拟。但是,由于近年对杀虎口关门的不当修复,彻底改变了关门原貌,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现在建起的关门,既不符合杀虎口关门的历史原貌,也与其他明代长城建筑形式相违背,不但彻底破坏了整个文物景观的古文化氛围,没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反而成为画蛇添足的败笔。
        第五,正确处理好长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我们看到,对于开发长城、关城、城堡,长城沿线不少地区有很高的热情。有的已经有规划,有的正在规划,还有的处于紧锣密鼓的实施阶段。本人并不反对开发,但开发必须以保护为前提,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保护什么?我很赞同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关于修复与开发的三原则:一是最大限度在保留文物的历史信息,二是最大限度地保留文物存量,三是最大限度地延长文物的存续时间。
        一段长城,一座关城或城堡,都是历史形成的,从其修建之日起,就处于不断修建变化之中,我们今天要做的就是保存历史遗存,传承历史信息。比如关城的修复问题,现在有的地方提出要恢复某个时代原貌的提法,就值得商榷。城市是动态发展的,我们不能武断地割断历史,将其定格于某一时期。存在于长城沿线的关城或城堡,即使从明代算起也都有500年以上的历史。古老的城墙,古朴的建筑,宽窄不等的街道,衬托出整座城市的历史沧桑,它们是古城历史的标志。有的古城很可能因一座经典建筑而扬名天下,有的因成组的民居而闻名四海。本来中国古代城市的共性就比较多,如果大家都一味地去恢复某个时代的所谓“原貌”,就会使城市缺乏个性,大拆大建之后,建出来的无非是一片片青砖灰瓦组成的建筑“赝品”,看了以后会给人索然无味的感觉。本人以为,不如承认各自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色,保留各个时期的建筑形式,使城市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和文化的多样性。可以拆除一部分因近期城市人口增加而私搭乱建的现代建筑,尽量减少按现代规划思想所做的功能区分。有些地方所谓的“修旧如旧”,恢复历史原貌,实际上不能完全杜绝盲目维修、破坏性开发的问题。尤其是在领导重视,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更应该头脑冷静,慎之又慎。
        第六,正确处理好已开发长城与未开发长城的关系,长城的保护与开发要协调发展。如何处理已开发与未开发的关系,我们认为“以点带线”的开发与保护思路值得借鉴,即以“点”的开发带动“线”的保护,做到收益与责任相统一。这里并不是说仅仅依靠开发收益来保护长城,毕竟已开发长城仅占长城很少的一部分,而且长城是整个国家的财富,国家理应是长城保护的主体。国家出台的《长城保护条例》已明确开发者保护长城的责任,确立开发者对保护行政区内的未开发长城应有资金与人力方面的义务。在此方面,北京密云、昌平等县已经开始了“反哺行动”,他们通过政府行为,将一部分开发收益投入到长城的维修与保护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长城作为第一批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最为宝贵的财富。长城是历史的载体,每一段长城都代表了一段历史,都与当地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联系在一起。从长城的修筑之日起,它就与中华民族息息相关,是中华民族历史的见证。同时,长城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军事文化与民族文化的结合体。作为军事防御设施,它充分利用自然地理形势,形成了以城墙、关隘、城堡、河流、山脉为主体,既有广度又有纵深的防御体系,是冷兵器时代最有效的防御设施,是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结合的艺术品,是中华民族聪明智慧的结晶。长城作为农业与游牧两大经济类型的分界线,历史上,并没有将长城内外的民族分开,而是像磁力线一样吸引着各个民族向长城聚拢,使它成为民族交流融合最为活跃的地带,成为长城内外及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重点区域,也是考古学文化最为丰富多彩的地区。在近代史上,长城不仅发挥了抵御外国侵略的军事作用,而且成为凝聚整个民族团结抗战的象征,成为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爱好和平的象征,成为中华民族之魂。因此,保护好长城,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民族历史,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民族文化,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民族自信,这是我们的历史责任。尽快出台长城保护法规,避免各种形式的破坏,已是当务之急。

    2006.10.27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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