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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看 田 野 文 物 保 护

    发行量大,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纸质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如:浙江省湖州市文物局与《湖州晚报》联办每周连载的“湖州文脉”专栏,介绍全市各级文保单位和及有关不可移动文物。利用《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国家文化遗产日、世界博物馆日等与电视媒体联办文物保护知识大奖赛、嘉宾访谈等形式宣传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举办活动宣传。文物行政部门和管理机构可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开展“为民鉴宝”活动。为收藏者解惑释疑,讲解真赝品识别、藏品保管等常识。举办公众喜闻乐见的城市广场文艺演出,生动、形象地普及文物法律、法规和文保知识。以此增进人们尊祖爱亲感,增强文保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构建保护网络
      构建文物保护网络是田野文物保护的重要一环。由于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有些还较为复杂,仅靠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管理机构往往是顾此失彼,疲于奔命。因此,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网络也就势所必然。
      1、建立协调机构。根据实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乡镇设立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等非常设性机构,以便协调、解决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文保员队伍。根据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可在行政村选拔思想素质好,热心文物事业的人员担任业余文保员,并通过培训,发给文保员证。与此同时,建立文物管理机构与文保员联系制度。
      3、建立健全专业机构。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县(市、区)应设立文物保护管
      理所,负责辖区内田野文物的
      普查、巡查、“四有”以及抢救
      性维修等工作。
      4、建立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为了把文物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维护文物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田野文物安全,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应设立文物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监督、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秩序。
      落实保护措施
      措施是一种方法,一种手段。落实保护措施是确保田野文物安全的必要途径。
      1、提升保护级别。田野文物除了部分已被各级政府公布为相应文保单位外,大部分仍位列文保点、文物点。不可移动文物级别不同受现行文物法律法规保护的力度也不同。因此,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应根据其不同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适时拣选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布文保单位。对于那些已位列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充分考虑其价值和代表性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晋升为上一级别的文保单位。对于散落的零星石刻造像,要进行收集分类,合理放置或展示性保护。对那些文物本体已不复存在且又难以实施原址保护的诸如石牌坊、石桥梁构件,以及石构人物、动物、植物等征集起来,有条件的可以选择符合展出要求的场地进行展示,暂无条件的可选择室外场地进行展示。
      2、编制保护规划。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的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田野文物门类众多,受损程度不同,文物质地有别,因此,要在认真分析研究本行政区域田野文物现状的基础上,依据文物法律、法规和《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编制田野文物保护规划。通过规划将保护的总体目标、近期目标、保护措施,乃至维修顺序,资金投放等都作出详细安排,以便根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地实施田野文物保护。
      3、设置文物行政前置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划定建设红线之前,须经同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或审核。此举是贯彻文物法律法规,对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周边和地下文物埋藏较为丰富的区域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维持文物保护单位的完整性、原真性。
      4、文物古建筑,包括偏远山区的古民居,应尽最大可能实行原址保护。《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规定:“必须原址保护,只有在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重要建设工程需要,使迁移成为唯一有效的手段时,才可以原状迁移、异地保护。”为此,对待古民居我们需要斟酌再斟酌,因为动了再恢复,此物就非那物了。
      5、及时抢救田野文物。田野文物因风霜日蚀,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倒塌情况时有发生,令人扼腕痛惜,因此加强田野文物维修特别是抢救性维修显得十分紧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落到实处,政府或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逐年增加文物保护经费,加大田野文物保护力度。
      6、严厉打击偷盗分子。近几年来,文物价格随着人们收藏意识的提升而逐年攀升,田野文物是文保力量相对薄弱的区域,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大肆偷盗各类文物构件,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不能整体盗运就局部拆除,给田野文物造成了严重破坏。对此,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应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震慑文物犯罪。
      建立巡查制度
      实践证明,巡查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田野文物保护举措。各级文保所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田野文物巡查工作,编制和填报《田野文物巡查登记表》,该表应记载被巡查文物的类别、年代、级别、公布日期、文物本体现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状,保护标志碑、说明牌现状,巡查人员处理建议,巡查日期等内容,并拍摄照片,建立田野文物巡查记录档案。该项工作应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此外,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中所掌握的各类资料应及时分类存档。在推行无纸化办公的今天,文物保护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也是势在必行,这也是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全面且长期的工程,“恩泽今世、惠及后人”。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祖先遗留下来的动人之作,需要我们在实战中不断摸索和完善。我想,只要我们不断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正确对待每一项工作,一定能最大程度地延续田野文物生命。


    2006.9.29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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