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确立了中国文化遗产日。随后,100处国家重点大遗址被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文物局列入“十一五”期间保护专项;财政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出台了《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大遗址保护、文明探源、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的长期规划、长城保护、大运河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在文物学术领域受到空前关注。文物保护或拓展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发生着悄悄的革命,说明“大遗址保护”在学术界以“君子和而不同”的大同观的基础上建立了共识,管理层在重新认识了这些共识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推动这类工作的决心。
“长城保护与大运河保护”书写着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字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是“大遗址保护”研究新动向恰当的描述,如大运河的保护和长城的保护问题。
为了把“大遗址保护”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在各级政府支持下成立了一批专项的管理办公室和支撑体系的科学研究基地,例如:国家级的长城保护办公室和大遗址保护办公室。全国各地不同级别的政府亦成立相应的保护与管理办公机构,例如:吉林省高句丽遗迹保护办公室、广州市的南越国遗迹办公室、灵宝市铸鼎原遗址文物管理所,等等。国家在长期的发展战略中有“西部大开发的构想”、“东部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而作为文化遗产的保护部门怎样去思考,如何实现过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长期配合”向“主动引导”思维转变呢?正如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