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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文物资源保护和利用问题思考

    ”工作,全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管理措施,文物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经费逐年增加;在建立藏品档案的基础上,目前正在进行藏品管理信息化的工作,这为今后的文物资源的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文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文物旅游精品为了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优势,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河南省积极探索利用和开发文物资源的最佳途径。早在1994年,省文物局就提出了建设以文物为依托的“三点一线”发展战略,即以洛阳、郑州、开封为龙头,西起灵宝函谷关,东到永城芒砀山,沿黄河建立中原文物旅游带。这些地区的文物景点集中,文化内涵丰富,其中有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30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得天独厚的文物资源优势。围绕这一思路,文物部门与各地密切合作,使沿线的文物景点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维修。

        发展河南省的旅游业,文物资源最具竞争力。我们力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一些探索。

        1、关于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科学使用问题

        文物资源在转化为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涉及到合理利用、科学使用的问题,如同人类对水资源、森林资源一样,必须适度开发,保护性使用。文物资源的不可再生性要求我们在利用文物资源时要有长远的规划,使文物旅游事业可持续性的发展。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针对这个问题时讲:“既不赞成将文物‘藏在深闺人未识’,造成博物馆‘门前冷落车马稀’的现象,也不赞成过度开发,竭泽而渔的做法。在扩大开放、利用的同时,要考虑文物的脆弱性和承受能力的界限,保证文物利用的合理、规范、有序”。
     
        过去我们在文物保护利用上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有的出于地方或部门的利益,往往只注重开发文物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整体效益,出现了急功近利、恶性开发的短期行为,造成对文物本体的破坏。有的地方为了招徕顾客,依附文物违章搞人造景观,不仅给文物本体带来威胁,而且对文物环境风貌造成破坏。更有甚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迎合一部分人的心理,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塑神像,焚帛烧香,设摊算卦,把文物景点变成了封建迷信泛滥的场所。

        《文物保护法》所确立的文物工作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我们强调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并不是不要利用,而是“不要破坏”,要在文物资源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地利用。某些地方对文物资源先破坏后重建,不讲科学,盲目蛮干的现象相当严重,而主张“保护第一,合理规划,科学开发利用”的理智之声十分微弱。沉痛的教训值得深思,我们不能重复过去的失误,要积极寻求文物保护利用的有效途径,通过加强管理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遏制对文物不择手段的滥用、破坏,努力实现文物的永久保护、永续利用。

        2、关于提高文物资源合理利用的意识问题

        河南省作为文物大省,文物古迹丰富,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仅靠这些是不够的。在当今的信息时代,酒好也怕巷子深,好的文物资源也要借助宣传工作来吸引游客。如河南有数百位历史文化名人的故里及其遗迹,这些优势在开发利用上与其他省市相比相差较远,有的文物景点目前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有的历史名人资源已经流失或被人淡忘,没有充分认识到文物资源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缺乏对文物资源旅游价值应有的判断,忽视了对文物的保护和文化遗产深厚内涵的发掘,至今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久负盛名的老子故里,文献记载和文物考古资料均确凿无疑地证明是在河南鹿邑,然而由于当时我们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竟然在一场所谓的名人争夺战中一度输给了东部邻省的某市,虽最终使鹿邑太清宫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成功,但所失去的发展机遇却永远无法挽回。巩义的杜甫故里与成都的杜甫草堂形成鲜明的对比,成都杜甫草堂早已成为知名的旅游景点,而杜甫故里仍在深闺人未识。所以,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中,只重视保护而忽视宣传利用与只重视利用而不讲保护都是不可取的。

        3、关于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关系问题

        坚持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注重文物保护,努力实现文物保护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这是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一个基本思路,也是《文物保护法》的基本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的实质不是保护与开发的矛盾,而是保护与破坏、科学与愚昧、急功近利与持续发展的矛盾。“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破坏难免论”还颇有市场,“要服从以现代化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大局”竟成为毁坏古文化遗存的借口。一些地方部门把“建”和“拆”作为显示“政绩”的手段,而它的代价却是毁坏文物古迹。

        在河南省的城市建设中,通过文物部门和各级党政部门的努力,文物保护的意识普遍增强。在城市建设中大都能考虑到保护文物古迹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关系,以保护文物古迹,整治文物景点周边的环境来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如洛阳市在龙门石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中,提出了“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志在必得、一次成功”的口号,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郑州市投资500万元将商城两侧的违章建筑拆除建立遗址公园,三门峡在虢国墓地遗址重点区先后搬迁居民80多户,投资4000余万元建立虢国博物馆,这些都是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开发利用中好的例子。

        4、重人造景观而轻文物本体保护的问题

        前些年,河南一些地方盲目搞所谓的文物开发,搞一些不伦不类、格调低下的旅游工程,热衷于造假景点、假“古董”,建造了形形色色的西游记宫、封神演义宫、善恶宫、惊险大世界、神话大世界、梦幻大世界、新建官渡古战场及形形色色的“大观”,由此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更有甚者,一些地方还在风景区甚至在文物保护单位内乱建乱拆,出现了造假古董毁真文物的现象,前些年,在洛阳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内就曾违规建设仿古建筑,虽然在申报世界遗产前被拆除,但已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重视文物本体的保护和利用,真正地发掘文物本体的丰富内涵和价值,才是繁荣发展河南文物旅游事业的根本之路。

        5、关于文物保护与旅游的协调发展问题

        文物保护与旅游之间的关系是矛盾的统一体。丰厚的文物资源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条件,旅游经济的发展,又可使文物的社会功能和经济效益得以发挥。然而,文物保护的问题也带出了文物部门和旅游部门之间多年来存在的矛盾,有学者认为,文物与旅游的矛盾是继盗掘、-贩卖文物、基本建设造成破坏文物之后新产生的一对矛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对世界遗产的四项主要威胁定为“国际冲突、地区冲突、大型工程、旅游”,可见文物保护与旅游的矛盾是国际之间普遍存在的矛盾。

        文物与旅游部门客观上存在的矛盾,还表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相互缺乏一定的沟通,没有很好地树立大文物、大旅游的观念。河南与陕西相比,在文物旅游中明显处于劣势,客观上的原因是文物资源分布比较分散,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发展以文物为依托的旅游事业上,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没有形成统一的格局。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学利用文物资源的步伐。文物保护与旅游之间的协调发展、相辅相成才是良性发展的基础。文物保护工作做得好,才能为合理利用,拉动旅游经济奠定基础,旅游经济的良性发展同样为文物保护带来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在保护与利用相矛盾时,应该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相互协调发展,树立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实现文物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我们相信,只要各行各业都来关心支持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河南的文物旅游事业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2006年7月21号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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