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传媒纷纷报道和评论重庆龚滩古镇因乌江彭水电站兴建而拆迁。此类事件在我国大型坝库工程中已屡见不鲜。对它们的处置过程自三峡工程以来似乎已成定式:①坝库工程所涉的古城镇村落因其历史文化价值而受到社会公众关注;②政府将它们作为文化遗产地进行抢救性保护;③最通行的保护方式是将这些遗产地的标志性文物迁往新址。长期以来,我国遗产界和舆论界对这一定式中的第①②项多有争议:为什么这些城镇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在坝库工程前未能得到应有关注?为什么它们作为文化遗产的地位低于其实际价值?为什么总要在事关其存亡时才对它们进行急匆匆的抢救?……这些“为什么”说明,我国的遗产评价标准和管理体系还存在某些缺失。然而,对于定式的第③项,却鲜见不同看法。看来,我国遗产界和舆论界均将“搬迁”作为一项正确、有效的保护方式加以肯定和接受。目前,龚滩古镇也正经历着上述定式。报载,它的最终命运是向新址搬迁。
本文质疑这种文物搬迁方式对坝库工程所涉文化遗产地保护的恰当性。本文认为,就某些遗产地而言,“搬迁”方式在保护有效性、成本有效性以及遗产价值利用上,不如“就地淹没”方式。
1、坝库工程所涉历史城镇村落的价值特点及两种保护方式
坝库工程对所涉古城镇村落的价值是有影响的。在工程实施前,这些城镇村落一直有人居住,是“活态遗产”。坝库工程导致人口外迁,这些城镇村落因废弃而成为“静态遗产”。遗产类型的改变势必导致遗产价值和功能的变化,导致遗产保护方式的变化。
当这些古城镇村落成为静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