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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城镇发展与文化遗产地保护间的问题之四价值实现——文化危机与城市的品格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社会分工因需求而越发明确。从事不同工作性质的行业在社会这一庞大的机构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社会贡献越大的行业其承担的责任越大,同时其获得的回报也越大,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定位本行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直接关系到行业的发展方向。从这点出发,我们有必要认真地分析和客观地评价我们所从事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社会功能性和它在社会发展中的最终作用。

        要正确认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社会功能性,就必须从文化遗产的价值入手。按照我国目前公认的文物价值的评判标准,文化遗产的价值大体可分为三类,即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以这三大价值为基础建构的中国文化遗产价值评估体系,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对既有价值的评估,是一种对静态价值的界定。但是,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社会功能性的角度去分析,文化遗产价值的公众认可程度与其社会贡献是紧密相连的。文化遗产如果得不到广大民众的认知,如果体现不出对社会发展的价值,再优秀的杰作也如同束之高阁的宝物。因此,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使其价值在社会发展中得以实现。

        文化遗产的价值实现方式有多种形式,如文化遗产的可观赏性,可创造一定的经济价值;文化遗产的教育意义,使今天的人们对历史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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