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昨夜的梦境,仿佛见蒲圻石城陆水河畔,杨柳依依,渔帆点点;波光粼粼,彩虹飞舞,巍峨壮观的石城垛墙起伏,旌旗猎猎;城楼雕梁画栋,耸立云霄。“聚奎门”旭日东升,朝霞尽染;“迎薰门”人来车往、市场繁荣;枕山带水的古石城,庄严肃穆雄浑,好一幅浓墨重彩,美不胜收的水墨丹青,醒来却是南柯一梦。走近今日赤壁石城,不禁感慨万千,石城断壁残垣,缺胳膊少腿;城楼门残破不堪,烂肠穿肚,枯藤杂草丛生,居民建筑东倒西歪,污水四溢,臭气熏天……
文物,是我们祖先遗留下来的智慧和财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精神食粮;文物,是展示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高低,文化底蕴深厚的载体。经文物部门的积极申请和多方奔走,蒲圻石城于1989年被原蒲圻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并树立了文物保护石碑。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这里却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权大于法”、“蛮大于法”、“穷单位”对“富爷儿”,使得有法也无法。该市境内有申报国家级保护文物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处处满目疮痍,处处乱挖乱建,破坏不堪入目,文保人痛心疾首、望洋兴叹。
蒲圻县城始建于三国吴黄武年间,唐代贞观七年(633年)建城,西北环山,东南枕水,历时200多年方建成。石城周长3.5公里,墙高7米、厚5.3米,女儿墙高1.7米,共分“聚奎”、“丰乐”、“迎薰”、“宝成”、“通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