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人的需求决定其发展方向。今天中国的广大人民需要改善自己的生存环境,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在农村、在乡镇这种需求的强烈程度要远远高于中心城市。在这一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小城镇、大战略”和“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战略决策,以促进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我国有大量的遗址类文化遗产地分布在广大的农村,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农村宅基地需求的迅速膨胀,致使遗址屡遭破坏,如尸乡沟商城遗址发掘之初,现代建筑只叠压城址总面积的5%左右,而如今城址的30%已被不断扩大的农村新居所覆盖。因此,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缓解这一矛盾的进一步尖锐已成当务之急。而国家推行的小城镇战略对于分布在广大农村的文化遗产地保护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发挥文化遗产地在城镇建设中的作用。
古老的文化遗产是古代文明的遗物,它代表了过去的辉煌,是我们回忆、追溯和研究历史的依据。但是人类的进程是不断发展的,历史的车轮不可能倒转,任何事物在这一过程中停滞就意味着灭亡,因此,对于文化遗产地而言,如果仅靠“维持”的理念去保护必将走入死胡同,只有在这一过程中与人类文明和需求共同发展,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便是文化遗产地保护的目标,也是在当前城镇建设战略中我们应思考的问题。
而这一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们如何认识文化遗产地的“发展”,如何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实施文化遗产地的“发展”。2005年11月,我们赴日本访问奈良国立文化财研究所,该所所长田边征夫先生在介绍奈良平城宫遗址保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