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下发以后,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的热潮,文博界更是非常振奋,在此笔者也谈几点体会。《通知》说要把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块儿保护,因篇幅所限,咱们主要说说物质方面盗墓的事情。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谈到目前局面时,文中说,“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
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3年以前陆建松教授在一篇名为《无法挽回的损失》(见复旦大学文博系编《文化遗产研究集刊3》,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文章中提到的一些往事:
“80年代中期以来,疯狂的盗掘活动使完好埋藏两千多年的晋国遗址群遭到彻底破坏,8代17座晋侯和夫人墓,半数被炸开或炸毁……
“甘肃礼县,盗墓狂潮10年连绵不断,以永兴乡内赵坪遗址为例,1991年冬至1994年,被附近群众翻腾了三遍之多,随后又蔓延到5里外的一处相传为皇家陵园的遗址,2000多亩土地被挖的千疮百孔,一片狼藉。1992年,该乡刘王村遗址遭到200多人的集中盗掘……”
N年过去了,看现在的情形比起当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国家文物局《通知》座谈会上各主管部门和专家们的发言可为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