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已步入加速发展的阶段,基础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城乡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开发”、“改造”成为新闻媒体使用最为频繁的名词。在这一形势下,文化遗产地及其环境的保护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这种挑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保护工作任务量将不断加重,在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中的调查、考古、保护项目已应接不暇。其次,原有的文物保护理论在这场城镇建设的变革中将面临新的问题,其中一些综合性、复杂性的问题是以往工作中从未遇到的。
2005年12月6日,在湖南长沙召开的全国考古工作汇报会议上,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提出的“树立保护规划先行的理念”是中国文物保护决策层在这一新形势下提出的战略方向。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编制文化遗产地的保护规划,使遗产地的管理者、使用者及遗产地周边的原住民在城镇建设与遗产地保护的有机协调中获得更多的回报,将直接关系到文化遗产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成效。中国文物研究所李宏松结合国内外城镇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例,在此发表几点看法,希望能与大家交流。
由于我国文物保护管理体制的特点,绝大多数文化遗产地的最终管理权往往在市县一级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此,文化遗产地的最终命运决定于这一级行政管理部门最高管理层的决策,而这种决策直接与他们对文化遗产地保护的认识紧密相连。多年来,我们不断听到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反映,为了实现城镇现代化建设的需求,获得城镇改造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