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大力发展旅游经济与加强文物保护如何两全的话题不绝于耳,伴随着旅游开发部门破坏文物事件的时有发生变得热闹起来。一方面旅游开发的高歌猛进,另一方面严重破坏文物事件屡见不鲜,引得旅游开发部门与文物保护部门之间矛盾重重。
可以说能够成为文物保护单位是一种荣耀,而能够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令这些文物的所在地感到无比荣耀,一旦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疑就变成了一棵摇钱树:能够成为旅游热点,众多的游客将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带来源源不断的旅游收入,并且快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尤其对于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来说,当地政府总是希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能够改变它们落后的面貌,加速它们经济发展的进程,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然而,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充满了冲突。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参观,需要进行相关的设施改造和建设,甚至需要修建道路和机场等基础设施,而这一切都有可能造成文物直接或者间接的破坏。
现实表明开发与利用不善导致许多文物面临危机,一批批珍贵的文物在所谓开发与利用的旗帜下遭到损毁、灭失,如不及时抢救,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而另一方面旅游企业却在不断利用文物资源,创造着辉煌的业绩,造成旅游开发部门与文物保护部门关系紧张。
面对着新的历史时期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不能简单回避,视而不见;更不能人为地割裂文物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单纯地“为保护而保护”或“只顾开发,不管保护”,而是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真正建立两者之间和谐发展的关系。其实这里面的两难冲突并非绝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