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城镇向乡村,由陆路向水路:警惕文物保护矛盾的两种转移
地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注定要站在文物资源保护的前沿,因为它随时要应对现实的挑战。从江苏近几年的文物保护情况看,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的矛盾在城市建设中虽时有发生,但已有所缓和,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历史遗存动辄“搬家”的现象有所收敛,市区内的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维修和环境整治。但是,随着乡镇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江南水乡城镇经济的发展,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文物保护与建设的矛盾已逐步由城镇向乡村转移,已由陆路向水路转移。而这两种转移的矛盾焦点就是古桥,它们共同对古桥的保护造成夹击之势,使古桥的生存面临着严重威胁,古桥遭到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既有客观的又有主观的,有的来自社会其他方面,有的来自文物部门自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水利工程建设需要。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使一些古桥的存在环境和功能需求发生了重大改变,因此,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地方在水利河道拓宽过程中,迫使古桥挪窝搬家的现象。根据《文物保护法》,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拆除或移建保护,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宜兴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王婆桥始建于元至正七年(1347年),明代重建,清代又大修,是一座单孔石拱桥。2004年,根据江苏省发改委批准的国家重点工程芜申运河宜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