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航道整治方案,需对王婆桥所在河道进行拓宽。为了确保这项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加之该桥损坏严重,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该桥实施了移建保护。镇江丹阳市区的老西门桥为明代单孔石拱桥,为丹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因江苏省太湖水西引工程的需要,河道被拓宽,致使原先桥孔直径只有8米宽的老桥很难胜任防洪泄洪需要,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又对该桥进行了移建。 二是水上运输船只体量和运行速度的变化。毫无疑问,古桥的存在是与古河道的存在相适应、与古代水陆交通工具相适应、与水乡人们对生活的需求相适应的。江南水乡村镇上的一些古桥,平时主要是发挥着行人来往的交通要道作用,有些古桥还可能作为农用拖拉机的通道,而桥下行驶的只是一些速度慢、体量小的农用船,有许多还是靠手来摇橹的。这种带有传统色彩的水上运输工具,对古桥很少造成威胁。但是,那些横跨在内河水面上的古桥,因水上运输线的繁忙,加之运输船只体量大、船头宽、船身拖挂长、机械动力速度快等原因,在航运时,如遇流速变化或雨水天气,行驶控制难度增加,极易发生摆尾现象。如果晚上行驶,驾驶人员原本就缺少文物保护意识,根本不知前方有古桥需要保护,加之古桥保护警戒措施没有到位(如警示灯等),在通过古桥时,船头或船尾极易与桥体发生零距离接触,对古桥造成重创。目前,江苏境内被撞损的几座古桥,大都是由这些原因造成的。
三是水上航运部门没有完全将沿河水道文物及古桥保护纳入工作视野。一般来讲,陆路车辆运输对古桥造成的压力和破坏比较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交通部门会对此种现象予以控制,尤其是对机动车的行驶加以控制。如南京市在对七桥瓮和天生桥的保护工作中,都采取了对过往车辆进行限制的方法,减轻了桥体荷载带来的压力及损害。但是,属交通系统的航运部门,由于水上运输的需要,有些地方对古桥梁的保护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很好地将沿线古桥保护纳入工作视野,相反,却视古桥为“碍航”,要求文物部门尽快将古桥拆除。最近,无锡宜兴市张泽桥被撞,航运部门只字不提应负的责任,而是采取一种熟视无睹的态度,甚至是理直气壮地要求文物部门尽快将此桥拆除。如果按照这种逻辑,今日撞一桥,我们就拆一桥,明日再撞一桥,我们再拆一桥,要不了多久,江南水乡古桥将所剩无几,最多让人们看到的只是一些新的古董而已。
四是文物主管部门缺少对古桥保护的得力举措。江南水乡中有些古桥深藏在古镇深巷之中,有的处于穷乡僻壤之中,对这些深藏闺阁、处在相对“安宁”状态下的古桥保护,文物部门是不乏保护措施的,江苏近年来维修的一些古桥,大都是这种情况。但对于处在一些交通航运水道上的古桥如何保护,文物
部门还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缺少法力和举措,缺乏总体规划和思路,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与文物部门长期养成的关门办公作风得不到纠正有关。对于文物古迹的保护,有些人只是满足于请专家看看方案、听听汇报,不到第一线深入了解情况,致使文物保护工作时常与实践严重脱离。由于对古桥保护现状缺乏应有的全面了解,因此,一旦古桥被撞,就显得束手无策,往往采取“逃跑主义”策略,想到的只是赶紧让古桥挪窝搬家;有的甚至是自毁“长城”,主动缴械投降,在不履行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的情况下,自己动手来擅自拆除文物。苏州常熟市的钓渚渡桥,是苏锡常地区水陆交通的要道,在今年5月发生的船只碰撞事故中,导致古桥中孔西侧券板坍塌变形,东侧券板沉陷,桥顶千斤石脱落,古桥坍塌随时可能发生。该桥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及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出现险情,在向上一级文物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要先进行抢修,同时制订抢险方案;如果要实施拆除或移建,必须要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但是,苏州市文物部门在未履行有关报批程序的情况下,就对该桥实施了拆除。这种“逃跑主义”的行为不仅使古桥的历史文化内涵遭到了严重破坏,同时也因其超越了其职权范围,未履行报批程序,造成了江苏省首例文物部门擅自拆除文物的事件,给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二)
(2005年12月30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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