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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近吐鲁番——采集历史文化重镇残留的历史信息

    一。

        这些中国古代历史文明的遗珍,这么齐全地汇集于一个特定的地域,这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还不多见。应当说,多样性的文化结构为其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未来排行榜中,奠定了丰厚的基础。但令人遗憾的是,多年来全国名城保护研究专家和学者们的呼吁,除了无奈和愤慨、历史文化名城的待批之路至今仍举步维艰。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工作的停滞不前?据笔者多年对吐鲁番的考察和了解,我感到问题还要从自我查起。

        城市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它无声地传承着人类文化。诚然,城市要发展,就有变化,因此也就有不同的更新,这是城市自我调节机制客观存在的事实。我认为在城市正常发展的同时,首先应该考虑到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原有的特征、肌里、记忆,使这座城市的历史中最鲜活、最有特色的历史街区特色得以留存,借以传承城市本身的历史文脉。

        我相信吐鲁番市的大事记上不会丢掉那一段记载的。那是1998年9月19日~23日,郑孝燮、罗哲文、谢辰生、周冶良及百余位中国当代古建学人雅集吐鲁番市,召开了中国文物学会传统建筑园林委员会第11届年会。会议期间,郑老及专家、学者考察了吐鲁番文物遗存和城市建设,郑老挥笔写下:“丝路古城吐鲁番,葡萄王国火焰山,驼铃大漠亚欧远,历史恒留天地间。”罗哲文先生用他那隽秀的行楷,借郑老的诗韵写下:“九月天山火洲,园林古建金秋,自然文化丝路,祝君再上层楼。”谢辰生先生提笔就唱出了自己对那方热土20多年的思念之苦:“勿勿廿三载,重到火焰山,山河惊巨变,大漠换新颜”。共和国文物保护研究界和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的专家、学者们,对那方热土寄予了无限的希望。我记得在闭幕式上,以郑孝燮、罗哲文、谢辰生为代表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共同签署了《呼吁吐鲁番市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书》。

        作为本届会议的秘书长,我把考察中专家们对吐鲁番市历史街区保护的建议如实地都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希望能配合申报,把历史街区整治好。此建议至今也未能落实。

        这里我必须提醒:扎根于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文化的历史街区和它的民族建筑风貌,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建筑构建和整体风貌会更加呈现出它的历史珍贵性。珍贵的历史记忆和厚重的文化底蕴,加上整体建筑风貌,如同文物古迹一样,是这一段历史进程的活化石,是沧桑岁月遗赠后人的文明精髓。因此,名城保护研究的专家、学者们一直强调:历史街区的原真性就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重要因素。

        何谓原真性?它的英文是“Authenticity”,本义是表示真的,而非假的;原本的,而非复制的;忠实的,而非虚伪的;神圣的,而非亵渎的,“Authenticity”作为一个术语,所涉及的对象不仅是有关文物建筑及历史遗产,更扩展到自然与人工环境,艺术与制作,宗教与传统等等。

        自20世纪60年代,原真性概念引入遗产保护领域以来,有关原真性的观念随着现代社会的演变和对遗产的认识而发展,时至今日已远远超出了它的真正含义。

        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奠定了原真性对国际现代遗产保护的意义,提出“将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责任。”这一定义,为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基本因素的观点、在国际上已造成共识。用原真性的定义来衡量遗产的表现形式和文化意义,那就是遗产的真实价值、是遗产所反映的美学、历史、科学、社会或其他方面的价值。建筑、遗址、历史文化街区等物质实体,如果离开了它所承载的文化意义,其本身只是一堆毫无意义或不被理解的构件。

        吐鲁番这座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西域丝绸古道上的重镇,因其城址的多次变迁,目前能留下的东西已经不多了。过去被称为老城的所有格局,都成了今天的繁华闹市,唯有当年被称为新城的回城还保留了吐鲁番历史文化街区的原真性。虽说这条当年的巴扎大街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喧闹。今天,也只能凭借着斯文·赫定细致的描述进行想像了,但它的文脉还在。许多原汁原味的民族建筑、历史街坊、阡陌小巷保存得基本完整。这些遗存凝聚了创造者的智慧和心血,更渗着后来者的辛勤和汗水。对这些吐鲁番本土先祖留下的老建筑、老街坊,我们这些后来者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要保护好它,使之延年益寿。从这种意义上说,历史街区的保护任务是历代人都要面临的。因此,我们能常在一座老城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从遗存的建筑、桥梁、塔寺、碑记中读到唐、宋,能够读到元、明、清,也能感受历史文脉的丰厚,如果风貌也保护得很好,我们还能够读到传统文化、外来文化在那里留下的历史遗韵。

        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数十万年的人类发展史,其物质载体因人为的和自然的种种因素而损毁惨重,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只是“大浪淘沙”后的余香。但历史总是在激荡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与研究工作也不例外。在历史创痛的背后,我们读到了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精神,还是靠了这种精神,才使后来者能够真切地触摸到历史。

        这些年来,我曾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界的前辈专家们,到过不少地方考察和调研,也结识了不少名城保护界的有识志士和名城领导。他们当中绝大部分领导同志,能对名城保护的重要性有所认识,但往往在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中,做出令人汗颜的愚事,无数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惨遭灭迹性毁灭,这不能不说是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悲哀!

        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研究起步较晚,以前的保护观念也存在一些误区。《文物保护法》1982年才公布,并在一大批专家们多年的努力下,国务院同时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至此,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研究,走上了一条政府行为的健康之道。也正是从1982年开始,我国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在中国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全国的大中城市,形成一股“旧城改造”的浪潮,这股潮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浪高过一浪。如果不是《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我国历史文化街区遭到的破坏将更加惨重。

        接着第二批38个,第三批又确定了34个,加上全体名城保护专家们的不停呼吁,国家一系列保护名城的文件也出台了。这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研究界的各位专家在国家《文物保护法》的指导下,为祖国文化遗产保护作出的杰出贡献!历史不会忘记!后人不会忘记!受益的名城人民更不会忘记!

        对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究竟要保护什么,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公布的同时,国务院文件说得非常清楚,那就是必须要保护三方面的东西。第一、保护城市里所留存的历史文化古迹和历史文化遗存;第二、保护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和能够反映城市风貌特色的景观地带;第三、保护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反映城市特色的东西,文化、艺术领域里的东西。

        关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问题,我的恩师罗哲文先生在他的多篇文章中一再强调,名城保护与研究重在一个“保”字。他对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提出:“包括具有地方特色的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服饰、民俗以及烹调,饮食, 工艺等等。这些东西是多少年来的历史形成,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化风貌。”

        吐鲁番的这些传统文化保存的不错,能不能在政府有关部分的大力扶持下,由专人负责加以研究整理,这本身也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重要因素。失去了这一切,我们的历史文化街区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

        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对一个历史文化名城来讲,绝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它是城市历史环境里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美学价值,并构成城市特色的独特区域。

        两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周干峙先生几年前为名城保护写过一首诗:

    名城无价宝,古画难添描。
    不得以改造,力求保风貌。

        历史风貌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在如何时保护的问题上,郑孝燮先生很早就提出了“城市文态环境”保护和“城市文化风貌”保护的崭新概念,他老人家在各种场合多次指出:“在我国,除了生态环境保护外,我认为还存在另一种环境保护——即城市文态保护。这是一个引人注意,比较迟缓的问题,其实,城市的文态环境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反映国家文明,国家形象的重要标志。”

        何谓城市的文态环境?郑老认为:建筑整体布局形象为主导而形成贯穿着“美的秩序”的城市环境文明其主旨在于维护与发扬这种文明。这具有很高的综合性、涉及到生态环境、国家经济、对外文化、城市环境风貌、文物及与历史地区(段)保护以及自然风景保护等一系列关系问题。

        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必须加强城市的详细规划,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定性分级,严格限制建筑高度,以及进一步深入城市设计等等。

        其实,所有的历史文化遗产(街区)保护都一样。只要我们能坚持“三性”,就能把这一工作做好。
     
        一是要保护它的原真性:就是要保护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

        二是可读性:是历史遗物,就会留下历史的印痕。我们今天看到的吐鲁番回回街,它的许多街巷和民族建筑都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而具有不同的历史价值。

        笔者六月份再去吐鲁番,又去回回街看了老街坊,那一座座民居,虽经历了历史变迁却无不留下了许多岁月痕迹和时代的特征。仅从那些历史遗存上,至今还能让人直接读得出它的“历史年轮”和演变规律,这就是建筑在讲述它的历史故事。我对一同考察的吐鲁番市领导说:可读性是要求在整治历史街区环境的同时,不能抹杀历史,更不能用现代人的臆想去代替历史本来的面目。造仿古建筑、大量的重建、复原都是不符合可读性原则的。

        历史街区的保护不是孤立的,要让它和谐地共生在发展中的吐鲁番这片热土上,整治是必然的,但绝不能动大局,拆一些、改一些后期增加的,修一些、补一些历史原有的,在做这些工作时,千万要注意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对老街坊中的一些重要建筑物的维修,只能使其“延年益寿”而不能让它“返老还童”。对上面提到的拆、修、补一些局部处理,也一定要用原材料、原工、原式原样,以求达到真实性。

        三是可持续性,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是长期的事业,一定要有地方性的法规确定下来,一代代保下去。历史街区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是人类共同的财富。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存在价值会越来越大。吐鲁番要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工作不能再拖了。

        我们的现任领导一定要明白,如果不把老街坊整治好,保护好,使它成为吐鲁番市对外开放的一颗亮丽的历史文化明珠,那么吐鲁番市就没有历史文化街区了,失去了这些老街区的历史文化风貌,你的国宝单位再多,也就不再具备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资质了。

        我们要现代化,但不能以毁灭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也没有必要以毁掉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问题是我们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不能“各自为政”更不能“短期行为”。

        对吐鲁番市现存的历史街区规划,城建部门一定要协同市文物、旅游、宣传部门,在市委、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下,由规划部门统领,城建、文物、旅游、宣传等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打造这一历史品牌。

        坚持在整治中要坚决执行《城市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以两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准绳,加强协同作战的力度,做到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两不误。

         “历史文化名城”给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式提出了崭新的研究课题。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这一历史性的法律规定,又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研究在新时期名城规划和建设上丰富了以文化内涵为中心的建设概念。

        吐鲁番未来的整治工作,只能按照这一条路走,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捷径可行。要想把吐鲁番的申报工作搞上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历史的、文化的、知名度更高的、优美的中国丝绸古道的历史文化名城——吐鲁番!

    (2005年12月16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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