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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窟寺保护性窟檐建设与背景环境之关系浅谈

    环绕,有如曼荼罗的格。可见,这些早期的石窟寺都选址于景观价值较高的地点,石窟寺的选址与景观环境反映了当时的思想意识,是其文物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着意加以保护。

    二、修建保护性窟檐是历史传统

        修建窟檐以礼佛和保护石窟造像是历史传统,一些木构窟檐屡毁屡建,如莫高窟九层楼始建于初唐武则天时期,多次重建,现存窟檐建于二十世纪初。云冈石窟自北魏开窟起就建有大量木构建筑,如《水经注·漯水》“武州川水又东南流……其水又东转迳灵岩南,凿石开山,因岩结构,真容巨壮,世法所希,山堂水殿,烟寺相望”所云。今1—20窟上崖面,尚都分布有梁孔、椽眼、沟槽等痕迹,且日人曾在昙曜五窟前的辽代敷地砖下,掘出许多北魏筒、板瓦等建筑遗物,由此益可推知北魏建筑之盛。辽代云冈工程浩大,宿白先生指出云冈石窟现存比较清楚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遗迹与金代《大金西京武州山重修大石窟寺碑》中所谓云冈十寺者恰相吻合,从遗迹推定都属于辽代(宿白《“大金西京武州山重修大石窟寺碑”校注》,《“大金西京武州山重修大石窟寺碑”的发现与研究》)。清代则有今天保留下来的顺治八年重建的第5、6窟四层五间木构楼阁,成为云冈历史上一直存在木构窟檐建筑的遗响。

        应该看到,石窟寺窟檐除了礼佛的宗教功能以外,对石窟本体保护也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直到当代,在一些石窟寺保护工程中仍然对此传统加以继承,如大足北山等处的保护廊,对延缓石刻的风化起到良好效果。但是,保护性窟檐的修建要注意通风等小环境气候的变化,设计不慎会造成湿度加大等负面影响。

    三、保护性窟檐建设与背景环境之关系

        但是,应该充分认识到,在当代建设保护性窟檐并非适用于所有龛窟。需要以价值判断为基础,针对具体问题加以分析。在本体保护非常需要修建保护性窟檐的前提下,根据其与背景环境的关系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某些龛窟,尤其是大像龛,自建造时即暴露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地景尺度上的标志物,长期以来为人们所熟悉,是历史真实性的体现。在此情况下,作为背景的景观环境价值也是石窟寺文物本体价值的一部分,其真实性、完整性必须保护,必须慎重考虑增建窟檐对文物价值的负面影响,以不建为宜,应通过探索其他本体保护途径来解决保护问题。

        2、某些龛窟造像从自身宗教或纪念意义上讲即需要露天设置,保护性窟檐以不建为宜,与第1点相同。

        3、某些佛像原在石质龛窟之内,后来龛窟崩塌,暴露在外;或者本有木构窟檐,由于常年失修或兵火之劫,现已无存。如果窟檐损毁的时期较短,且此时期遗迹未包含重要的历史价值,且有确切的建筑形式可以因循,按照原有木构窟檐风格重建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4、反之,如果窟檐损毁已延续很长历史时段,窟檐早已无存的龛窟形象负载了重要的历史信息,则必须慎重考虑修建,与第1点相同。

        5、一些石窟,如大足北山、石门、石篆诸刻,体量较小,线性排列于崖边,类似于博物馆藏品,建设保护性建筑不影响对石刻的参观,也不改变背景环境的尺度与性格(或特色),则可以适当兴建,但应注意适当建筑的形式与体量。

        综上所述,是否兴建保护性窟檐必须因地制宜,具体分析,把握本体保护与背景环境保护的平衡点,以最大限度突显石窟寺的价值为核心。

        另外,从历史哲学的视角来看,真实性是否可能、真实性与当代读者的关系、历史阅读中实物文献的作用等,都直接影响到对文物价值的判断,进而影响保护性窟檐建设的取舍,这些理论问题虽非本文所及,但非常值得探讨。

    四、保护性窟檐的形式

        窟檐的形式问题亦与背景环境关系紧密,处理不当,负面影响很大,已经存在这方面不成功的实例。对于不同尺度的龛窟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手法。

        1、中小形龛窟建设历史复原性质的木构窟檐较为合适,但很多石窟窟檐有始建、早期、晚期之分。此种情况下,比较适宜的做法是强调历史真实性与可识别性,且与已有建筑环境协调。即采取与已有窟檐协调的纯正的晚期建筑形式应该比采用早、中期建筑形式更为合适。

        2、对具有地景尺度的高大佛像或造像群而言,窟檐设计首先要在保护理念层面上对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判断(往往牵涉到历史哲学),在技术层面上既要满足保护要求又不影响石窟长期以来形成的人们习见的形象,并对景观扰动最小(关系到石质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学与结构工程、设备工程、景观设计等学科)。《威尼斯宪章》修复部分的原则性条文对于保护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提到“当传统技术被证明为不适用时,可采用任何经科学数据和经验证明为有效的现代建筑及保护技术来加固古迹。”事实上,古人用于保护石窟的木构均是当时技术条件下的大跨结构,目的就在于尽量减少对佛像的视觉干扰。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运用现代结构技术完全可以把整个洞窟覆盖,使中、近距离的观赏不受保护工程的干扰,以保持石窟一定层面上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但在此种情况应特别注意避免将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化的负面倾向,即将古迹遗址转化为博物馆藏品,割裂古迹与背景环境的联系。

        甘肃甘谷大像山石窟位于山巅,气势宏大,属于地景尺度的高大佛像。建成初期是否有木构建筑保护尚不清楚,但近代存有保护性楼阁,已毁,龛周围也留有梁孔遗迹。维修时窟顶改用钢筋混凝土薄壳,佛像前方开敞。就景观环境而言,突出了佛像,没有改变习见的景观环境,并且窟檐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笔者认为属于较为合适的做法。反之,龙门石窟奉先寺上世纪五十年代曾经设想的保护性窟檐方案,今天看来,限于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习见的文物形象,其对保护龙门石窟真实性完整性的影响,尚需仔细斟酌。

    (2005年10月14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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